“你是什么人?”

在二白山一带转了一天一夜,终于遇到了这伙正要去打家劫舍的流匪。

“要你们命的人!”

陆平迎在山路之上,手握短刀,看着眼前的五人组。

一个个横眉立目,满脸凶相,一看就不是好人。

杀这样的人陆平没有心理压力,但是也难免紧张,毕竟他还是一个没杀过人的雏鸡。

“哈哈哈,小娃娃,毛都没长齐就学人家去做朝廷鹰犬,正好大爷们好些天没沾荤腥了,今天就拿你打打牙祭,细皮嫩肉的,味道能不错!”

为首的络腮胡子掂了掂手中门板大的巨斧,哈哈哈大笑,其余四人也都邪笑起来,目光始终不离陆平的下三路。

陆平眉头一皱,对方这话什么意思,难不成这些人还吃人?

那就更该死了

感觉有些不对,又想不出来哪里不对,于是陆平也不浪费那脑细胞,刀光一闪,就是一招断水流斩出!

擒贼先擒王,以一打五,必须要先给对方一记下马威。

断水流乃是后天顶级刀法,虽然陆平没有用尽全力,但威能也达到了此界一流水平,势若奔雷。

络腮胡子没想到陆平出手如此果断,稍微愣了一下神,然后就见一道白光从他的脖颈处划过,带起一溜血花。

“大哥!”

“大哥!”

眼见络腮胡子被一招秒杀,其余四人是又惊又怒,大声惊呼。

“老三老四老五,这人杀了大哥,我们和他拼了!”

一个矮小黑衣丑男一边挥舞着兵器一边怒吼,然而本人却原地踏步,趁机狂奔而逃。

“对,老四老五,我们必须为大哥报仇。”

一声怒吼,然后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也一转身,也向着矮小丑男的方向跑去。

“老五,为大哥报仇!”

又是一声悲呼,又是一个身影落荒而逃。

最后只剩下一个人,一边高喊,“冲啊!”,一边提剑冲向陆平。

一直冲到了陆平身前,这位才忽然发现只有他一个,其余的三位好哥哥都已经跑路了。

“噗通!”

这位倒也识时务,当机立断长剑一扔,一下子就跪到了地上。

“大侠饶命,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婴儿,杀人抢劫的事情都是他们几个干的,我从未动手过,就连和他们在一起都是被迫,我以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看着眼前这家伙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陆平也是无语,这就是所谓的土匪?

要是厮杀中杀人陆平毫无压力,可是这样一个放下兵器摇尾乞怜的人,陆平还真做不到眼睁睁的一刀砍下去,可是又不能放了他,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去死!”

突然,正在鬼哭狼嚎的土匪如豹子般猛地向前一仆,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柄森冷的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刺中了陆平的心脏处。

“哈哈,哈哈哈,小子,你太嫩了,哈哈哈!”

土匪得意大笑,笑着笑着就没了声音,一脸惊恐的看向自己匕首刺中的地方。

没有想象中的血花四溅,没有刺入血肉中的滞涩感,甚至连匕首尖都还露在外边,仅仅把敌人的衣服刺破了一层。

“刀枪不入?”

土匪瞪大了眼睛,随即转身就跑,还没等跑两步,就被一道刀光劈成两半。

陆平在原地呆立半晌,才下意识的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

好险!

要不是对方攻击力没有破防,这下他就死了,连激发免死金牌的机会都没有。

这就是战斗经验不足的后果!

陆平一阵后怕,摸了摸心脏处的皮肤,还好金钟罩给力,只有一个小白点。

即便如此,也也不能过度依赖金钟罩的防御,谁知道会遭遇什么样的攻击,要是对方手里的匕首是绝世神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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