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降临,自祁县往北十余里内伏尸遍野,有身着铠甲的汉军,更多的是匈奴人的尸体,葱郁的草地染尽血色。
一轮玄月当空悬挂,漫天银霜洒下,映照冷清色的光芒。“哇——哇!”上空盘旋着几只乌鸦,喉咙发出诡异的叫声,偶尔降落在尸体上,扬起修长的脖颈,幽邃的目光眺望远方。
荒原之上,野草随风摇曳,暂时停驻着一支历经血战的骁勇骑兵,为首的正是林阳,抬头打量着一匹性情孤傲的骏马。
头颅高高扬起,前蹄踟躇践踏脚下荒野,体态雄壮,发出低沉的嘶啸声。身为主人,猎户冯开对它赞不绝口,称一日一夜可驰骋百里,疾驰如电光。
所谓千里马,不过是世俗对宝马良驹的称赞,能达到的寥寥可数,可冯开所言,林阳信以为真,因为他没有理由扯谎。
说实话,这匹马的相貌并不出众,浑身灰、白、黄三种颜色掺杂,论观赏性远不及毛色纯正的马匹,但气势不凡。
人不可貌相,马亦是如此。玉树临风,长相溜光水滑的英俊之辈往往名不副实,内里中空,难当大任。
“这匹马唤做影月,如果喜欢愿意赠予公子,只是答应在下一个请求。”冯开眼神坚毅,萍水相逢慷慨大方,却不像开玩笑。
“先说说看!”林阳说的漫不经心,抬手抚摸骏马的鬃毛,有意无意的看向别处。
冯开单膝跪倒,声音低沉道:“如不嫌在下愚鲁,愿投身军旅,报效国家。”
“准了!”
猛士难得,即使冯开不主动请求,凭那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法,林阳也有心招他到军中效力。
“谢过公子,在下定舍身相报!”得到准许,冯开喜形于色,跪倒连磕了三个响头,以示拳拳忠孝之心。
细细想来,投身行伍,效命疆场,为国为家抛头颅撒热血,似乎是多数热血男儿的梦想,所以并不奇怪。
“公子,影月以后就是您的坐骑了!”冯开站起来,郑重其事的将缰绳递到林阳手中,不难看出影月陪伴了他许多光阴,表面竟看不出半分不忍。
“呵呵”林阳左右权衡,很快坐下决定,轻笑一声:“君子不夺他人之爱,影月仍然属于你,希望它随你征战沙场,不要辜负了名气!”
“是!”
冯开躬身顿首,回答简短而有力,胸膛里那颗质朴的心脏剧烈跳动了一瞬,暗誓此生忠贞不二,誓死追随。
在荒原上略作休整,林阳翻身跳上自己的战马,远眺上空
皎洁的月色,吩咐一声:“全军原路返回!”
适才一战,林阳怀着两种念头:保境安民,诛杀贼寇是本分;二来,军队吸收了众多山贼流寇组建,历经几十天训练,脱去匪气,但不敢称精锐百战之师。
要在北疆扩展势力,少不了与游牧部族打交道,赶早不赶晚,尽快让将士熟悉战场上杀戮和残酷,对提升军队整体素质大有裨益。
“驾——驾!”
皓月朗空,得胜而归的骑兵在夜色下笔直前行,森严的铠甲折射冷色光泽,与腰间长刀时而产生碰撞,奏出清脆悠扬的旋律。
夜色渐浓,全军竖起火把,照亮四周数十米范围,沿途搜寻遗落同胞的尸骸,带回去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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