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这个人非是别人,他就是这个房子的房主,也就是小倩口中的房东。
人家房东一看就炸了,直接就掏出了手机打了电话报警。
无论康翔如何向人家解释,房东根本就不理会。
现在事情明摆在那里,房子里面的东西全都不见了,康翔就算有十张嘴,也没办法向人家解释清楚了。
有人来勘查了现场之后,就把康翔和房东一起带到了派出所。
到了这里之后,康翔才多少明白了一点事情的来龙去脉。
其实小倩也不是这个房子的直接租户,她也是几天前才搬到这里。
当时原来住在这里的两个女孩的租期即将到期,小倩是看了房东发布的广告才主动和房东联系的。
之前住在这里的两个女孩有一个还没走,所以房东就让小倩先住了进来。
考虑到另外一个女孩的租期还没到,房东就先没和小倩签租房协议,准备等到另外一个女孩搬走之后再签。
当时还有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所以小倩也很客气地先给了房东500块钱,并且答应房东等原来的女孩搬走之后就马上和房东签合同付钱。
之前的那个女孩其实住了不到一个星期就搬走了。
这个房东人不在羊城,所以小倩把那个女孩的押金直接给了女孩之后,那孩子也没和房东打招呼,就把钥匙留给了小倩自己走了。
而狡猾的小倩正是利用了这个时间差,成功的把康翔骗到了这里。
就在康翔还以为终于找到了一个安乐窝的时候,昨天康翔上班走了之后,小倩叫来了她的同伙,把房间里值钱的东西都给搬走了。
当然了也包括康翔花4千块钱从她那买下的电脑,最后也物归了原主。
高明的小倩不仅从康翔那儿骗到了半年的租金以及4千块钱的电脑钱,而且还给自己找到了一只替罪羔羊。
这些都是案子破获之后康翔才知道的,可当时在派出所,房东可不管那些,他认为康翔住在房子里,那他肯定脱不了干系。
而且还有邻居家老太太能够证明,她说她看到过康翔和小倩一起外出,老太太也亲耳听到,小倩介绍康翔是她的男朋友。
当时老太太也感觉有点奇怪,她之前根本就不认识小倩,这姑娘咋就那么热情,搞的好像是多年的老邻居一样。
不过人家姑娘那么热情的打招呼,老太太总不能横眉冷对吧。
当时的所有证据都表明,康翔就是小倩的男朋友。
现在小倩失踪了,如果康翔不能赔偿房东损失的话,那就会被认定为同案犯,在案子水落石出之前,恐怕康翔只能到看守所里去等待消息了。
好在还有另外一个案子也涉及到小倩,总算是让房东相信了康翔也是受害者,加上康翔也同意赔偿房东的损失,才没有被强制关押。
但是他也被限制了活动范围,在一段时间之内,他都不能离开羊城。
要随时准备接受询问,如果他敢跑路,即便他赔偿了房东的损失,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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