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后即将迎来第二次开庭,也是至关重要的证据交换,质证环节。这次需要苏夏准备太多的应诉材料和证明材料了,还要忙于工作,不能在工作中有纰漏和差错,苏夏将困难向庄严进行了倾诉。
“工作的事情好说,先把这件事情处理好。”
“嗯,我不会影响工作,只是开庭在工作日,到时还需要跟您请假。”
“请个假没事,开庭你去就成了。”
“就怕跟什么重要的事情冲突,而且咱这不得筹备现场会吗。”苏夏忧心忡忡地说道。每天工作苏夏要参加大大小小的会,要处理太多的事务,尤其遇到重大活动时,恐怕因为半天一天不在影响什么工作。尽管家庭遭遇这么大的变故,苏夏却始终保持着高涨的工作热情,完全未受到变故的影响。
“没什么,放心吧,有我呢。”庄严安慰道。“需不需要我帮忙给你找一个律师呢,我有一个认识的朋友专门打离婚官司。”
“哦,不用了,我的大学、研究生同学好多律师,认识的朋友也有很多同学在检察院和法院,我可以咨询他们,但我还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苏夏完全可以有很强大的专业律师指导,无奈苏夏太要面子了,不愿将“家丑”外扬,也太自认为“胜券在握”了。
“不想让太多熟人知道,可以不找同学、朋友,但是咱可以找不认识的专业律师对吧。”庄严继续建议道。
“我自己可以出庭,我本科、研究生都是学的法律,而且对前前后后所有的事情也很清楚。”苏夏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这么大的底气,殊不知毕业十年,学的知识早就还给老师了,何况研究生专业还是法制史。
“那就算不用代理诉讼,咨询一下也是好的,人家毕竟是专门打离婚官司的。”
“行,我想想,考虑考虑。”
“他原来在中院,后来出体制在律所,专门打一些民事案件,离婚诉讼比较有经验,叫苏城,你本家,你可以咨询咨询。”庄严继续说道,好像突然想到什么,拿过来手机,“我给你电话号码,你记一下,一会儿我打电话和他打个招呼。”边说着边翻出手机通讯录念着一串号码。
苏夏边应和着边记录下来,觉得庄严说的有一定道理,何况人家已经准备主动给联系了。
“您好,苏律师吗,我是苏夏,是我们庄处长庄严推荐我联系您的。”
“哦哦,你好,我知道了。你是有离婚诉讼是吧,那把大概把情况和我说一下吧。”电话里传来一个平静沉稳而富有磁性的声音。
苏夏把目前的婚姻状况,第一次开庭的情况,涉及到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基本情况和苏城说了一遍。
“他会把你们唯一的共同房产让给你吗,你以适当的现金形式补偿?”
“应该不会,否则不会起诉了,他对金钱非常看重,而且以我的了解,他在外边挥霍应该又欠下不少债,他需要钱。”
“你确定抚养权归你吗?”
“确定。起诉书上他明确说明了抚养权归我,之前协议时也是直接放弃抚养权,他不可能要,孩子他从小到大没带过,奶奶也没办法也不会帮带,他其实挺爱儿子的,应该知道我养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苏夏很笃定地答道,并附上自己的分析。
“嗯法庭上一切都不好说”对方迟疑道,“孩子的抚养权你是一定要的,对吗?”
“对,这是非常确定的!”苏夏明白,儿子于她就是生命,但也明白,对离异而言,带一个男孩是困难重重的,男孩子跟爸爸生活一定程度上也更有利于成长。如果陈轩能够用心教育、尽心照顾儿子,她可以放弃,毕竟那边可以提供更优渥的物质条件,但问题是,陈轩完全不具备抚养条件,也不会用心教育,一旦抚养权归他,儿子就彻底毁掉了。当初见到起诉状上写着“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共同子女陈涵宇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时,苏夏是感恩的,感恩陈轩没有泯灭最后的良知,甚至有一丝温暖与欣慰。破碎的家庭已对孩子造成伤害,她要用一生爱的抚育将他浇灌成一个阳光的孩子,她已经做好了未来和儿子共经风雨的准备。
“是这样,你们现在的分割点主要在于孩子的抚养权和共同房产分割上,一般孩子归谁抚养,分割会适当偏向这一方,比如你们唯一的住房。你要堤防他为了争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而要孩子的抚养权,或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为要挟迫使你在经济分割上让步也是有可能的。”。
“不会吧其实他心里还是很爱儿子的,而且孩子一直由我抚养,也是我带大的啊,他也很清楚。”苏夏固执地认为抚养权问题没有任何异议,理所应然归她,无论法理亦或是情理。
“这只能说是裁决抚养权归属参考的一个因素,你儿子已经五六岁了,他万一争取的话,法院只会衡量你们双方的条件进行裁决。”
“他不会争取的。”苏夏依然笃定。
第二天开庭却给她当头一棒,重重一记耳光,这记耳光不是清醒,是眩晕,是无力应对,是怒火中烧。
“审判长,经过慎重考虑,我方要求变更共同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要求共同子女陈涵宇的抚养权。”
当庭同意了变更申请。
苏夏一阵眩晕,数秒的空白后,一股气血直冲头顶。“陈轩,你有脸要儿子吗!你管过儿子吗!从小到大陪伴过吗!接送过上下学吗!周末送过课外班吗!你天天出去开房有空教育他吗”苏夏怒不可遏,愤怒填充了整个胸腔、头颅、每一根血管、每一个细胞!为了一点经济利益怎么可以拿孩子的未来和人生开玩笑呢!?她低估了利益面前人性的丑陋!
“被告只说证据和诉讼请求,不要对话!”审判员及时制止住了苏夏崩溃的情绪。“原告关于抚养权陈述理由。”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