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郝是商场人,喝酒比喝水还轻松。
年轻时候是混混,动真刀的那种。初中毕业出来混社会,干了许多不靠谱的事儿。
他他这辈子做得最靠谱的事儿就是娶了老姜。
而老姜是成贤街一枝金花,大学教授的女儿,书香门第,虽自幼丧母,但姜教授把她养得很好,教得知书达理,温婉大方,日后必定是要嫁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
谁承想,老郝家搬到了成贤街,就在姜教授家隔壁,来的第一便瞧了老姜。
姜教授百般反对,却也奈何不得两个年轻人私定终身。老郝娶了老姜后,收心就收心,带着自己和祖宗的全部积蓄,跟人下海做起了正经生意。
生意场喝酒是必须技能,老郝当混混的时候便烟酒不离身,嘴里还嚼着槟榔,江湖气很重。江湖人不傻,精明,也最讲义气。
经过多年的曲折,他发了家,虽然老姜还是不待见他,但他已能给老姜一个比较富足的生活。
应酬依旧是难免的,他能喝得很,在酒桌喝倒一群,自己还没事人儿一样,签合同,买单,叫车回家,甚至还可以系个围裙在厨房给老姜下一碗面吃。
他总是,“我闺女儿一定能遗传我千杯不醉的酒量,放心了,以后进入社会,也不怕她吃亏。”
结果,郝冬冬却是个一杯都喝不得的,时候,老郝用筷子沾了一点点酒给她尝,她又闹又叫发了一下午的酒疯。
规律大概是这样的,一杯啤的暂且没事,但过会儿必定发神经;一杯红的立刻倒;两杯啤的会变得不正常;三杯啤的没喝完就倒。至于白的,从不敢尝试。
掌握了这个规律,郝冬冬大学后,队里,班各种饭局,她从来都只抿一口意思一下。
今的饭局也没打算喝,倒酒的还是给她整了一杯放面前,她一晚都没动。
女队队员没有男队那边那么闹腾,吃得差不多就都撤了,郝冬冬被钱多多抓到了他那边的饭桌,钱多多怕她跑了待会儿没人把自己弄回去。
也不知道他们哪来那么多场面话,更不知道他们年纪哪那么多的愁要消,个个整得跟不醉不归似的。一会儿敬一个,一会儿敬一个地,再敬一个家里的老母亲,郝冬冬听得直翻白眼。
她坐在钱多多身边无聊地玩手机,听他们瞎扯。
钱多多很能聊,把一群伙子聊得一愣一愣地,直夸他厉害,叫他多哥,要跟他拜把子。郝冬冬听得浑身鸡皮疙瘩直掉,但一看钱多多这么头,也不忍心垮他台子,由他嘚瑟。
“二大爷。”有人从后面戳了戳她腰,她吓得一弹,一转头,刚要发火,便看到林覃不知道什么时候蹲在了她后面,脸色红彤彤的,笑得像个傻子。
“干什么!”郝冬冬一巴掌拍他脑袋。
“二大爷我一直都是你粉丝啊,你们有次比赛在我们高中,我去看了,哇塞超级帅的。”
“什么中学?”郝冬冬冲林覃笑了,她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原来有粉丝,真开心。
“第三中学。”林覃笑眯眯地揪着郝冬冬的衣服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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