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梓刚吃完饭,林母把林梓拉到钢琴边,带她练了起来。
林母给林梓选的是林母最喜欢的曲子致爱丽丝,听当年,这首曲子可是林父林母的定情之曲。
据林母回忆,当年的林父可不像现在,那个时候不过是个穷子,踌躇满志地想要创业,却一路遭遇坎坷和波折。因为压力大,一个人跑到路边游荡。经过一家乐器行的时候,看到当时在里边做兼职的林母,在给客人试音,弹的就是这首致爱丽丝。虽然林父没什么音乐细胞,但那个时候,郁郁不得志的林父站在门口,听着这首曲子,看着面前的青葱少女,林父顿时抑郁的心情一扫而光,驻足在门口,迟迟不曾离去。从那之后,林父每都会到乐器行门口,看林母,听林母弹琴。久而久之,俩人也慢慢互生了好福得到爱情鼓励的林父,在事业上也越来越有起色。所以,每次只要弹起这首曲子,林母就会回忆起当初那段虽然贫苦,却很幸福的日子。这也是为什么林母如此喜欢这首曲子的缘故。
而林母特意挑选这首曲子让林梓在生日会上弹,也是希望这首曲子可以像当年促成她和林父那样,让林梓也能找到自己的那个白马王子。也因此,林母对林梓的要求格外严格,一旦有个音没弹对,林母就拿棒子狠狠敲打她。
林梓的生日宴会是在6号的晚上,所以6号一大早,林梓就被林母喊起来去做皮肤管理。
“你看看你粗糙的皮肤,哪里像个姑娘啊”林母看了看林梓的皮肤,一脸嫌弃,转身让美容馆的经理把林梓带进去做个从头到脚的全身美容。
做完出来已经是中午了,林梓刚想跟林母提议吃个午饭,林母又马不停蹄地准备带她去挑礼服。
“妈,咱能先停一下吗,我真的好饿啊,我们去吃饭吧。”林梓实在是饿的受不了。
“你看看你肚子上的肉,也不知道你一个暑假在外面多放纵自己,怎么胖成这样了,你中午还好意思吃饭?礼服都是很修身的,你要是再吃,穿出来你不嫌丢人啊。”林母白了林梓一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忍忍吧,忍到晚上。”
林梓下定决心这辈子不要办什么生日宴会了。
林母带着林梓来到礼服店,林梓看了看上面的牌子。eraang。不是吧!这不是婚纱店嘛!她妈还真想当晚就把她嫁出去啊。
“妈,这个礼服会不会太夸张了啊,都是婚礼穿的,生日宴会,随便找一条裙子就好了啊。”
“梓啊,你在外野了那么久,怎么越来越没有大家闺秀的样子了,你现在跟外面的野子有什么区别,看样子,我真的不能再放纵你了啊。”林母无奈的摇了摇头。
有那么夸张嘛,林梓心想。
好在林母给林梓选了一条没有那么浮夸的礼服,淡蓝色薄纱长裙,胸口碎钻和珍珠,肩上绑着一条黑丝带,简单却精致。
好吧,林梓承认了,辛女士的品味确实比自己好多了。
林梓生日宴是在凯宾斯基酒店的宴会厅举校虽然林梓作为这场宴会的主人公,却也还是第一次来到现场。
整个会场,从物品布置到菜品挑选,每一样都是辛女士亲自精挑细选。
今是林梓二十二岁的生日,对于辛女士来,二十二岁这个年纪正是女孩做梦和谈恋爱的最佳年纪。为了契合这个主题,辛女士特地将整个生日宴会的格调都设成是甜美清新,让人一看就有谈恋爱的想法。当然,这主要是给林梓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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