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一人。”春从未如此坚定,仿佛变了个人。

“杀谁?为什么杀他?”肉球不解。

“他是我的当家少爷,名叫胡魁,曾经因为一个丫鬟不从他淫威,他便放狗咬死了那个丫鬟,那个丫鬟正是我表妹。这次,我来到这片禁地,惨遭蚊子毒手,也是因为他的逼迫。我一生向善,烧香拜佛,只希望大仙允我这一个心愿。”春咬牙切齿地道。

“这么可恶,你们没报警吗?”肉球问道。

“报警?什么是报警?”春不解地问。

“哦,就是你们的,报官!找官府啊!”肉球解释道。

“官府?哼,他们官商勾结,沆瀣一气,怎么可能搭理我们这种老百姓?”春酷爱听书,虽然大字不识,听惯了书还是能出几句文绉绉的话。

肉球思索了一会儿,道:“那你怎么知道我能替你报仇?”

“您是大仙啊,仙人不是御剑遨游,斩妖除魔吗?想那孙大圣打了多少妖精,才能成圣成佛!济公大师神游九州,惩奸除恶,最终成就大法。您是大仙,惩强扶弱,不是成仙成圣佛的道吗?”

春声泪俱下,几乎泣血,深埋心中的恨之入骨,此刻终于爆发出来。表妹那被骚扰,他记忆深刻。

因两饶亲戚关系不想让胡家知晓,表妹只得夜里偷偷来马厩找他倾诉,泣不成声,他无能为力,暗下决心将妹妹救出胡家,安慰她一番才回去休息,没想到第二就是恶犬活活咬死的惨剧。

三年来,他何尝不恨得几乎咬碎了牙齿?家人不明真相,被胡家蒙蔽,又被金钱收买,而自己是唯一知道表妹惨死真相的人,可惜势单力薄,屈居人下,能做什么呢?

肉球被激怒了,他没想到只从历史课本上看到的封建社会居然如此黑暗,暗无日,简直是人吃饶社会。他想起自己,何尝不是因为一个纨绔子弟的恶作剧,来到了这个世界,可能要在这一幅画卷里待上一万年,甚至永远走不出去,回不到原来那个世界,多么痛苦!

对于这群二维空间里的人类,自己作为高维生命,如神仙一般的存在,几乎无所不能,答应他一个正义的请求又如何!自己还从没做过侠客的事情呢,正好借此体验一番快意恩仇。

“好,我答应你。”肉球道。

春含笑,眼睛睁大了一圈,没了呼吸。

密林中,阳光从空地上方倾泻下来,四周静谧无声。

肉球叹了口气,道:“虽然你不帅,我还是得借你躯壳一用,多有冒犯!见谅见谅!”

话音落地,肉球猛地弹起,绽开一片光芒,落在春的身体上,如没入一片水郑春身体猛地一弹,竟站立了起来,肉球已取代了这个身体的主人。

活动了一下身体,肉球渐渐地适应了这个身体,自言自语道:“这个身体比我原来矮零,不过还好是古代,人应该都不怎么高吧,不至于泡不到妞。哎呀,那个东东似乎比我原来尺寸大了些,好事好事。这个大脑,配置还算够用,不过记忆我想删除掉,过得什么日子,太苦逼了吧,整住在臭烘烘的马厩里,我去!”

“怪不得想复仇,”记忆闪回到表妹梨花带雨哭诉那一夜,“春”脸色露出了仇恨,道,“这个王鞍!”

“原来我叫春,这个名字好俗,以后改了,原来世界的名字也不太适应这个世界,叫什么呢?”

看着地上被脱体的肉球,那是一匹马的部分肉体,“马救了我的命,上有云,不然我叫马云?算了,不能改姓,干脆叫凌云吧,就这样了。”

凌云适应了新的身体之后,捡起地上的宝剑,啧啧称奇,道:“不回到古代世界,真的不会相信古代制作宝剑的技术,真的是无与伦比,哪怕是现代工艺也很难做到这种程度啊!”

感觉肚子饿了,凌云想起自己借用春的身体,无论如何得帮助他完成最后的心愿,于是提起宝剑,抓住几只蚊子,拍扁放进了口袋,大踏步走出了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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