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谦自然知道陈皮皮的住处,不过在此之前,他看见了一只鹅,一只在喂鱼的鹅,你很难想象亲眼看见这样的一幕会是怎样的心情。

那只鹅喂鱼喂得十分专心,似乎这就是它最重要的工作,哪怕方谦从它身边走过,它也没有多看一眼。

书院果然有趣,哪怕是一只鹅。

傍晚,他在湖边散步,他心中有些沉闷,他本想在后山学到所有人的长处,可他今天一天下来,发现这是一件他永远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而且,说到底,他也并不是二层楼的弟子,前院和后院终究有些区别。

也许他应该离开,他想着。

忽然他遇见了余帘。

“三师姐!”

余帘微笑的看着他,语气平静的说道:“一天时间你就把我的这几个师弟师妹收买了一遍,不知道你准备用什么收买我?”

方谦愕然,半晌笑着摇了摇头,道:“那怎么能叫收买,只是想与诸位师兄师姐打好关系。”他说着,从袖中掏出一只毛笔,说道:“不过,我确实也为三师姐准备了礼物,三师姐可愿收下?”

那支笔很小,笔尖很细,做工精细,触手温润,显然是一只极为适合写小楷的好笔。

余帘平静的接过毛笔,虚握了几下,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

“那这就当是你在我屋里住了一宿的费用了。”

她收起笔,看着这一湖的星光,语气平淡的说道:“你在这后山呆了一天都看到了什么?”

方谦想了想,说道:“看到了六师兄打铁,四师兄推演沙盘,七师姐刺绣,五师兄和八师兄下棋,九师兄和十师兄奏乐,十一师兄探索心花之辩.....”

余帘似乎永远都是那么宁静恬然,听完方谦所说,她问道:“那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

方谦想了很久,他想到了今日所见的每一个人的面孔神情,然后说道:“因为喜欢。”

余帘点了点头,道:“你说得对,因为喜欢所以痴迷,所以专注,喜欢其实是这个世上最大的道理。”

方谦看着余帘恬静淡然的神情,忽然问道:“你也是吗?”

“你是说写字?”余帘摇摇头,轻声说道:“我以前的性子可不是适合写字的性子,只是老师让我写,我便试试,没想到一试试了许多年,天天坐在东窗畔,临摹簪花小楷,说是喜欢,倒不如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方谦笑了笑道:“说起来我也不是喜欢看书的性子,可也是看了许多年,看书成了习惯,所以到哪里都想要先看看那里的书。”

他看向了远处的某个地方,说道:“我知道书院其实还有一个比旧书楼更大的藏书楼,可是我却没有想过去那里看书。”

余帘看着他平静的说道:“你总想让自己活的自在,可其实你太压抑自己,你心中压抑了太多事,这些东西已经成为了你坚不可破的障碍。”

方谦沉默,今天他沉默了太多次。

“你还记得你喜欢什么吗?”余帘静静的看着他的眼睛。

方谦犹豫了半晌,说道:“我喜欢剑!”

他摸了摸腰间的木剑,语气肯定的又说了一遍。

“我喜欢剑!”

余帘继续问道:“你那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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