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

这个叫做叶轩的家伙真的很俗,俗不可耐,而且是那种钻进钱眼里的俗!

想到这里,沈向梦叹了口气。

老天爷是瞎了眼吗?

《成都》这么好的歌曲竟然是从这种人中写出来的。

“钱好说,但歌词一定要比《成都》只好不差。”沈向梦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有笔吗?”

“啊?”

“我问有笔吗?”

“你要干嘛?”

“创作!”

沈向梦:“???”

“你现在就写?”冯灵雨从包包中取出了黑色圆珠笔和白纸。

“当她说出四十万的时候,我的灵感...迸发了!”

叶轩接过了笔刷刷刷开始写了起来。

冯灵雨和沈向梦对视了一眼,眼中皆是不敢相信。

“原来钱才是你最大的动力。”冯灵雨小声吐槽道,因为沈向梦在的原因,她不敢像平时那么大喊大叫。沈向梦则是淡定的喝着桌子上的蓝山咖啡,虽然淡定可时不时眼神瞥向神情专注的叶轩。

刷刷刷——

叶轩在奋笔疾书的写着。

小时候,叶轩家里很穷,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别的小孩子吃着热包子,叶轩吃着馒头,别人玩着悠悠球,叶轩抬头看着天空发呆。

“我要是有钱该多好!”六岁的叶轩用着稚嫩的声音说道,是那么的渴望,没有任何的杂念,纯粹想要挣钱活得开心就好。

“这字真丑。”冯灵雨看着桌子上在“画画”的叶轩暗暗说道。

自己用jio写的都比叶轩要好看的多。

沈向梦也是扶了扶额头,她想要看看歌词,然而她无奈的发现压根看不懂,叶轩的字用鬼斧神工形容都算是夸奖了。

“打钱!”

三分钟后叶轩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剽窃,啊呸!借鉴的歌词。

文化人的事情,那就是借鉴,何来剽窃之说?

“好了?”沈向梦语气中有些惊讶。

“好了!”

“让我看看!”

沈向梦迫不及待的说道,接过了那张纸沉默了几秒钟。

“你直接说吧。”

这谁能看得懂写的是什么?

“咳咳,灵感来了挡也挡不住,所以写的有点着急。”叶轩老脸一红,看了眼桌子上冯灵雨的吉他直接抱了过来。

今天晚上的星星很少

不知道它们都跑哪里去了

...

想念你的笑

想念你的外套

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记忆中被爱的味道

...

嗡嗡嗡——

叶轩轻轻放下了吉他,烟酒嗓让这首本应温柔的情歌多了几分沧桑,再加上叶轩不经意间的嘶吼让沈向梦心灵都在颤抖。

“这歌叫什么名字?”沈向梦喃喃的说道。

“味道!”

叶轩唏嘘不已,当年上高中的时候喜欢班级中的妹子,恰好妹子就喜欢这首歌,后来自己苦练这首歌,妹子却已经和学校的某个富二代去开房了。

那年花儿好美,那年木讷的叶轩呆呆的看着心仪已久的妹子坐上了豪车,那年叶轩砸断了存几个月钱的吉他,那年叶轩想要变得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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