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玲呵呵笑道:“我本来想再上去一趟的,突然想起有一件急事没做,唐若,辛苦你再跑一趟”

先玲指了指那只碗。

唐若明白,自己溜号可以,但是先玲可不行,如果被唐小英发现了的话,先玲轻则挨批,重则要被扣钱。

唐小英可很厉害。

唐若走到湘琴身边,伸出食指“啵”了一下湘琴的小撅嘴:“行行行,我再跑趟腿,哎呀!姑奶奶,等着啊!”

湘琴也不吃亏,伸手掐了一下她的脸蛋:“快点,速度。”

唐若上楼,捧起大盆子里的小西红柿,将那只玻璃碗装得溜尖,下来了。

她掂起一颗喂到湘琴的小撅嘴里:“好吃吗?甜吗?”

“甜!”

唐若也掂了一颗,确实挺甜的。

这个时候,电工小吴突然从外面露了露头,他朝唐若招了招手,他站的位置刚好避开了湘琴与先玲,她俩看不到。

若无其事。

唐若走了过去,小吴又往避人的地方走了两步,他从随身背的电工包里摸了一个纸袋子出来,递给了唐若:“给,这是那天我们照的相片,每张底片我都洗了两张,这是给你的。”

唐若接了过来。

小吴朝唐若笑笑:“走了,唐若,有事去了,我工作去了。”

唐若朝他微微一笑:“嗯!”

唐若将那只纸袋揣进了衣兜里,她走到湘琴旁边拿过自己的那只米白色的背包,拉开拉链,将纸袋偷偷塞到包里。

湘琴没看到。

先玲似乎看到了,她本来正趴在桌子上写东西,可是唐若往包里塞照片的时候,刚好她一抬头,她感觉唐若塞了什么东西到包里。

“唐若,塞了什么东西到包里?什么好吃的?”

湘琴也抬起了头。

唐若心想你眼可真尖,唐若狡黠地朝她眨了眨眼:“塞了吗?没有啊,我拿镜子嘛!”

伸手,唐若摸出了小画妆镜。

左照右照。

先玲十分怀疑地瞟了唐若的背包一眼。

湘琴什么也没看到,她一把抢过唐若的小镜子:“给我照一下,我脸上好像长了一个痘痘,来来,给我照照。”

唐若左手托着湘琴尖尖的下巴,笑道:“还是我帮你看下吧,嗯,是有一个痘痘,不过,还没熟呢,你不要乱挤呀!”

湘琴挑了挑她那对细细长长的眉毛,调戏唐若:“留给你哈小妞,记得上门服务。”

唐若拧了拧她的脸,别说,湘琴的脸蛋,捏着还挺带感。

小吴给唐若的照片,是唐若与范云去乐满地玩的那一天上午照的。

那天下午在灵渠市场门口她与范云见面,赴范云的约,当时,唐若跟他说自己上午有事去了,其实是跟电工小吴照相去了。

她也没办法。

小吴已经邀请过唐若许多次了,表示自己想带她出去玩,那天上午又来请唐若,说无论如何都请她去灵渠公园玩一会。

不来就是不给他面子。

那天唐若是非去不可的。

小吴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她也知道小吴的意思。

另外。

主要因为,她答应小吴,是觉得自己应该给小吴表明一个立场了,那就是,小吴想和她做个普通朋友可以,但是若是想和她做男女朋友,那他就别想了。

她现在已经有了范云了,不会再答应其他人谈什么“朋友”了。

至于方科,金灵渠的人,除了先玲杨姐,其他人并不知道他是老几。

唐若现在看方科,就像看一块顽固的石头一样,她一下子还没有什么好办法,怎么样才能找到一把破石锤,敲碎挡在范云与她中间的方科这块顽石。

小吴当然也不认识方科,他既不知道有范云这么个人,也不知道有个什么方科,他应该以为唐若一直还没人追的。

他就动了追唐若的念头,因为小吴感觉自己,挺喜欢唐若的。

其实。

唐若觉得小吴那个人也挺不错的。

小吴挺老实稳重的,自从她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小吴对她也蛮好,平时有点先玲喊不动他的什么事,先玲就支使唐若去喊,唐若一喊,他就来了。

次数多了,别说先玲,就算湘琴也知道小吴对唐若是有好感的。

唐若自己当然也清楚,但是,她对小吴没什么感觉,唐若不喜欢小吴那种类型的。

小吴偏于老成,而失于活泼。

或许,理工科搞技术的男人,大多都以他这种类型的性格偏多吧?

做事一本正经,导致性格也一样,缺乏幽默。

那天唐若只是陪着小吴在灵渠公园走了一圈,在公园里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景点处,照了一些相片。

比如园中那块不知何年何用从天而降,重达数十吨的飞来石。

比如题满了名人拓拔的,湘漓分派的那块大石碑。

比如另一处古碑生长进一棵巨大樟树的景点古树吞碑。

小吴人还是挺不错的,照相的时候,最多他就是和唐若并肩而立,而绝不会像一些毛毛燥燥的小伙子那样,动手动脚。

唐若,最讨厌那些对女孩子动手动脚的男人。

可小吴又太稳重了,其实,无论如何,他还是可以亲口对唐若讲的:“唐若,我挺喜欢你的,你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呀?”

你未婚我未嫁的,无论结果如何,表白一下,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大概他以为,唐若能赴他的约,就代表不讨厌自己,对自己有那个意思吧!

他想多了。

唐若不喜欢他。

她只是还没有学会该怎样对自己不讨厌的人提出的某些要求,如何婉拒罢了。

唐若从湘琴手中收回了自己的画妆镜,这面背后有个身穿韩服的大眼睛小姑娘的镜子,是范云送的。

唐若很喜欢的。

其实范云送的那些小东西,加在一起,都没有她包里的那根金项链值钱,但是,范云送的,她就喜欢,就觉得贴心,而方科的金项链,她现在只觉得它跟方科一样,都是烫手的山芋。

既然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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