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章华华说吗?华华不在兴安,她在兴安的时候,唐若又常常会因为与她一起玩得太开心了,而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而范云,范云是怎么出现的呢?
唐若隐隐感觉到了范云对自己的好感,今天,在公司饭堂里,望着范云那张棱角分明洋溢着青青活力的面孔,特别是他那双既坚毅又温柔的眼晴看着自己时,唐若的心里感觉到了——慌乱。
她认识方科也快一年了,从不曾有慌乱的感觉,只有,生气。
而今天,面对这个只有一个一面之缘的年轻小伙子,不知道为什么,唐若的心中如春风吹过山岗,柳枝拂过水面一样,荡起了层层的涟漪。
她觉得,他的微笑如阳光般明媚,足以融化掉一切寒冷;他的声音如大地般低沉,可以让她赤足奔跑,轻声唱和。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自己的心里话,自己的那些忧伤、恼怒、开心、快乐,都想说给范云听听。
他一定是个好听众。
所以后来,她带着马雪莹走的时候,简直就是落荒而逃。
不过,唐若轻轻地说了一句:我明天还会来的。
再轻,范云也听得见。
范云在外面胡乱吃了一点东西,就回宿舍了。
唐彬没回来,这几天,他不知道在干什么,每天很晚回来。
他不说,范云也不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知道的太多,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范云美美地洗了个澡,完全是喜唰唰喜唰唰那种节奏,他不停地用力搓啊搓,搓着身上,直至将皮肤搓得通红才作罢。
浴室中的范云,吹着开心的口哨,冒着幸福的泡泡,一边洗澡,一边想明天的事情。
明天他休息。
一想起休息,他就觉得有些不愉快了,他觉得,自己还不如上班更好一些,上班时间过得应该快一些,一个班下来,就可以又见到她——唐若了。
唐若。
多好听的名字。
洗完澡,是不是就应该上床睡觉了呢?既然睡觉,是不是就应该做一个美美的梦呢?
于是,范云就做了一个梦。
——断崖凌风,残阳如血。
范云的师父将大魔头逼到了崖上。
两个人身上俱是累累伤痕,都只凭一口真元苦苦支撑。
大魔头桀桀一笑,惊起林间无数飞鸟,他以半截断剑勉强支撑着身体:“无涯子,纵使打败我又如何?纵使杀了我又如何?你可知道,杀我如同杀你自己,你杀的是你自己……”
“哈哈哈哈哈……”
大魔头双晴赤红,滴滴渗血。
“卫道除魔,义不容辞!”范云的师父斩钉截铁道。
“师父,甭跟他废话,徒儿杀了他。”范云运剑如风,气贯长虹将手中的兵器掷了出去,“唰”的一声从大魔头当胸穿过,大魔头立时毙命。
范云转身扶稳已将油尽灯枯的师傅,望着潇潇的大地,心情万分沉重。
此时天地无声,只剩他师徒二人。
而远处,妖云密布,叠叠层层如大军压境,马上,又一场战斗,即将到来。
范云扶着师父,转身就走。
突然。
身后黑云一般漫上无数妖兵妖将,当头两个,正是二魔头与三魔头,他们恶狠狠盯着已精疲力尽,不能再战的范云与师傅。
“杀!”
“杀!”
妖声震天,日月无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范云扶着师傅,急得已经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拼命逃跑。
莫回头。
跑!
跑!
可是,两个魔头离范云还是越来越近了,两对魔爪几乎已经搭上了范云的肩头……
范云拼尽全力,从腰间摸出一颗手榴弹,一下子朝咫尺之间的敌人扔过去。
“轰!”
范云躺在床上,双眼紧闭,两条腿不住地扭来扭去,脸上的表情既紧张又痛苦。
突然,他的心猛地往下一沉,一下子睁开了眼晴,“吁”了一口长气,悠悠醒来——
范云将身子靠在床头上,点了一根烟,用力吸了一口。
他是需要一枝烟压压惊。
范云活动活动被压麻了的左臂和左腿。
这种睡梦中被敌人死死咬住,自己越跑越慢,挣扎无力的感受,实在是令人太不愉快了。
并且,通常都是以被吓醒结束,鲜有能逃脱者。
奇怪的是,范云做的是武侠梦,最后却动用上了手榴弹,莫非,他想打一场古典与现代化相结合的战争不成?
其实,应该是他的潜意识里,认为手榴弹的威力比那些冷兵器更厉害一些罢了。
范云将烟头丢进床头矿泉水瓶做成的烟灰缸里,“嗞……”烟头瞬间熄灭在水中。
他从床上爬起来,披了一件外套,站在门口往外看。
夜色阑珊,灯火点点。
在这片深沉的大地上,勤劳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一天都在努力拼搏,用自己的双手缔造着幸福美好的生活。
一盏灯火就是一粒种子。
一道星光就是一个美梦。
而远处,古老的灵渠运河一路欢歌,推着娘娘桥头的大水车吱吱呀呀转个不停,源源不断,将清澈的运河水汲进稻田与菜畦中。
明天,一定又是一个艳阳天。
是的。
第二天。
范云被刺目的阳光照醒了。
他不徐不急地起床,刷牙,洗脸。
心中同时筹划今天的事情,他觉得自己应该去找一下李希刚,前段时间,他去了派出所集训,而自己又时来运转的进了城管队,两个人一直没见过面。
今天星期六,希刚应该在家里,他们的集训,早应该结束了。
范云翻出了自己的那套浅灰色西装,好,老伙计,今天就穿你了。
没有皮鞋,范云觉得城管队发的那双三接头应该就行,等下只要多擦上点油,好好打扮打扮它就可以了。
他又翻出来一条灰底银条的领带出来,这条领带,与这身西装,还是范云当兵前买的,那几年,西装领带大皮鞋,几乎是从城里到乡下的年轻小伙子们的“标配”。
还好,范云这身西装买的时候就有点大,而他当兵时的身高已基本定型,在部队时没怎么长个,如果他跟当兵三年个头窜了一大截的刘艳松那样的话,这身西装,基本上就报废了。
范云将领带套在脖子上,东扭西扭,很是鼓捣了一阵子。
很久没打领带了,几乎都忘了。
还是城管队发的“易拉得”好,一条拉链“唰”的一拉,就到了颈上,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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