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丫鬟里,鹦哥的武功最好,而且从小就受过各种训练,能独自执行一些相当复杂的任务。林鑫语得到逃兵的小包袱后并不想惊动家族中的人,鹦哥自然也就是最适合提前去探路的不二人选。

就像林鑫语说的一样,那个地方并不难找,不过却并不在大齐境内,而是在邻国大楚境内,不过冒险者是不分国别的,两国现在又不是在打仗,鹦哥要过去并不困难。

那里也是一座大山,范围比天马岭要小得多,有很多野兽,自然也有很多冒险者,与天马岭不同,那里的冒险者以菜鸟居多,毕竟那里的野兽既不厉害,也谈不上稀有,草药和矿石也没有很多,没什么油水的地方是吸引不来精英冒险者的。

“美女,要不一起,我们正要进山,有一个不错的任务哦。”

鹦哥本打算在小镇的茶馆里打听下情报,才刚坐下就有人过来搭讪。

那是一个四人小队,一个刀牌手,两名弩手,为首的背上背着长剑,说话的正是这个背长剑的。

“咦,你也是用盾牌的,那正好了,我们只有一个刀牌手。这次的任务,有好的刀牌手可是完成任务的关键。不过也不用害怕了,我们都是配合惯了的,从来没失过手。”

“什么任务?”鹦哥有些心动,任务什么的不重要,如果有对当地熟悉的冒险者,要获取情报也应该更容易吧。

“是去猎杀猴鼠兽了。根本没什么大不了,战斗力甚至不如小孩子,只是数量多一些,比较麻烦罢了。每猎杀一只都能得到一两银子,猴鼠兽的皮也能换些零花钱,很不错的任务吧。得到的赏金平分,自己猎杀的猴鼠兽,皮毛就归自己。”

“听起来不错,什么时候动身?”

“当然是越快越好。要是你没什么需要准备的,我们现在就动身。哇,美女好高呀!”

路上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从小镇出发,步行大约只两个时辰不到就来到了猴鼠兽的活动区域。

也许之前就有其他冒险者来扫荡过,看得见的猴鼠兽并不多,五人小队很快就结束了战斗,清点一下,平均一个人都不到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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