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我要去。”

一听说可以吃肉,千寻的眼睛刷的一下就亮了起来。他经常看到堂伯母偷偷的给墩子鸡腿吃,墩子还常常在他面前炫耀,说最好吃的就是鸡腿和煮鸡蛋。

“走吧。”千落揉了揉侄子的脑袋,背个背篓,带上相应的工具,牵着侄子的手出了门。

她们前脚刚走,吴氏后脚就从堂屋走了出来,亲眼目送千落姑侄的身影消失,才转身回来。

“老头子,胖丫带着拖油瓶进山了。”

“嗯,药都配齐了,这阵子也相安无事。等她晚上回来,你就跟她炖碗鸡蛋羹,要亲眼看着她喝下去。也算还咱家一个安乐吧。”

好好听话不行么?非要闹腾,那就怪不得谁了。千福林掩下眼中的毒辣,磕了磕手中的旱烟袋。

“放心吧老头子,那丫头每次吃鸡蛋羹,都是一副感激的样子。一点都舍不得剩下,连碗都能舔干净。”哼,死丫头,这一天她可是等好久了!

“嗯,等她彻底傻了,你再问一问地契的事儿,如果还是没信,就以丢失为因由,去衙门补办一下,左右是花点银子的事儿。”千福林说罢,拎着旱烟袋走了出去。

吴氏看着桌子上的药包,脸上的贪婪一点也没有掩饰。死丫头,放着安生日子不过,非要跟老娘作对。

以前因为地契的事儿,药量下的很轻,总是迷糊个十天半月的就好了。既然不听话,索性直接傻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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