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则轻轻的坐在她的位置看着她的书,原来讲的是一位写的和明星的契约结婚啊!

那次之后他就准备中考了,中考过后就考虑到那个高中读书了。他选择中,他虽然是家族的继承者,但从小就必须培养独立性及强。

所以他上高中时,家里是不支付他一分钱的,全部靠他自己。

于是他在还没上高中之前,他选择的一家与自己家族无关的小餐厅打工。

与他一起打工的还有他在中考前吃到肚子痛然后去洗手间的女孩。

那时他还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他。他在a区而她在b区。他是知道她的,因为老板经常在自己面前提起她,说她笨手笨脚的,还特别爱哭。说她一句就哭成泪人似的。

他也是在一次交替班的时候。那晚已经很晚了,他和她同时下班,然后先后到超市,她好像在买什么,前面的路也没看,就撞到了他,她那时一脸道歉的抬头看着他。他记得很清楚的是那是他第一次看清她的真貌

他只能说她不是那种特别丑的人,肤色的是黝黑的,本来脸就很小,还带了个老人眼镜,不过她的五官真的出奇的好看,特别是隐藏在眼镜下面的眼睛特别有神,黑悠悠的小眼球,还有一张樱桃小嘴。他当时的想法就是过去咬她一口。

不过她最后只是简单说句“对不起”然后就很快的低下了头,似乎很害羞的样子。

就这样他一直到了高二的时候才知道跟她同餐厅的那个女孩有个很好听的小名浅浅。那是他在同家餐厅里看到她哥哥来找她,然后这样叫她的。那个时候他就故意的加进他好朋友创的一个群,然后偷偷的加了她。

之后他在她空间上看到了这样一个个性签名“我想要找个跟我一样喜欢看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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