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绮的话像是轻纱,在我的心头细细地划过,明明是那么的不经意,却又是给了我巨大的震撼。

一直以来,我始终都觉得在我认识的女人之中,也许月子是最聪明的一个,因为她总是能够在该说话的时候说该说的话,不该说的时候不说话,她总是能够帮助我,像个得力助手一样,甚至想到我总是想不到或者想不通的事。而雪绮呢?她就像是个温室里的小公主,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被隐瞒着。

但是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恐怕我想错了。雪绮从来都不傻,也不无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只是她比月子还要更近一步。不管是该说话还是不该说话的时候,她都不说,所以我才以为她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像个天真的宝宝。

但她怎么可能真的不知道呢?雪绮其实早就意识到了很多东西吧,但是就像小时候一样,她从来都不会说出口,只会默默地憋在自己的心里。

多少年来,这已经成为了雪绮的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了。

在她还小的时候,我为了不让世人知道我有她这么个女儿,每当有陌生人或者亲戚来家时,我就会让她在二楼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就像她不曾存在过一样。

雪绮也知道我不想让她被世人所知道,所以她也一直顺从着我,没有一次被外人发现过。一年一年,一次一次下来,我和她的这种条件反射一样的协定,已经融入了雪绮的思维习惯中,变成了她保全自己的方式。她也开始习惯对她不知道的东西,不该问的东西保持沉默,因为那些东西都是危险的,只有我才是安全的。只要听我的话,不问那么多,最后我自然就会照顾好她,所以她也习惯了无知。但是在内心深处,其实她还是会敏感地洞察到很多东西吧。

我没有回应雪绮的话,只是枕着雪绮舒软的大腿,但是内心里却泛起了一层浓浓的悲哀。

如果时间能够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该有多好。

我知道,我是爱雪绮的。

这种爱,是无条件的爱。深深地融入了我的骨髓中,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失去它,我都会变得不像我了。

可是,我却只有放弃。

这才是我注定了的结局。

雪绮,终究不是属于我的。

“绮绮。”我轻轻地说。

“嗯?”雪绮放下拉扯着我耳朵的手,用鼻子发出声音。

“明天把马白龙也叫来吧,”我咽了口口水后才说,“其实这段时间,他也帮了我们很多忙,而且这个地方他也熟,让他来也可以带我们去更多好玩的地方。你们之间,也可以讨论讨论去美国留学的事。”

听到我的话,雪绮的手突然停住了。

我静静地听着雪绮的动静,等着她的反应。

雪绮会怎么说?她会同意吗?还是拒绝呢?我还记得之前她甚至打算拒绝去美国留学的机会,她的心里也是矛盾的,她会同意再见到马白龙吗?

“嗯……”最后,雪绮回答我的,还是轻轻的一声嗯。

那天晚上,我甚至都回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睡下的,只记得最后的画面是我给马白龙发了一条短信,希望他来一趟,好给我们带路。

结果第二天中午的时候,马白龙就赶到了。

见到雪绮的时候,马白龙和雪绮两个人的气氛都有点尴尬,主要原因是在场有太多人在。我看到他们两人走在一起,也不知道从什么话开始说起,马白龙只是问了问雪绮的身体情况,却似乎因为我在场的缘故,始终不敢和雪绮走得太近。

我也是把这一幕看在眼里,所以下午让马白龙带路去风景区闲逛的时候,我特地走在比较后面的位置,表面上是带弗雷修买东西,其实是挪出更多的空间来让雪绮和马白龙有接触。

所以那天下午,我就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后面,默默地看着雪绮和马白龙越走越近,看着月子和aes笑脸相迎,有几次月子甚至牵引着aes的手给他讲解中国的一些有趣文化概念,而我就像是个看风景的人,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

“杨叔叔,你为什么不跟他们说话呢?”在一方金鱼池旁,弗雷修终于忍不住问我话了,我远远地看着在戏台下看戏的雪绮和月子两对人,自己却靠着栏杆,默默的。

弗雷修是个聪明的孩子,跟在我身旁一下午,他也洞察到了一些东西。

我笑着摸了摸弗雷修的脑袋,对吃着棉花糖的弗雷修说:

“这是他们相处的时间,叔叔不好去打扰他们的。弗雷修,你不觉得月子姐姐和aes,还有雪绮跟马白龙很配吗?就像男女朋友一样。”

“嗯……”弗雷修吃着棉花糖,跟我一起站着,隔着金鱼池看着月子和aes、雪绮还有马白龙的背影,听着喧嚣的人群发出的掌声,说,“是有点像啊。可是叔叔你不去跟他们说话,你一个人,不会孤单吗?不会觉得自己像是被人忘记了吗?”

我笑了笑,摇摇头:

“弗雷修,你年纪小,懂的倒是很多啊。男男女女谈恋爱都是这样的,两个人的世界啊,第三个人,是插不进去的,要是插进去了,三个人谁都不会开心。要么三个人都不幸福,要么让一个人不幸福,成全剩下的两个人,这就是恋爱。弗雷修,等你长大了,你就懂了。”

弗雷修撇着嘴,看着我说:

“可是我觉得叔叔你好可怜啊。”

我忍不住笑了,真是个有意思的小孩子,我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人小鬼大的小家伙了。

“还是可怜可怜你吧,弗雷修,你的爸爸妈妈还没联系上吗?”

“没有……”弗雷修摇了摇头,但是脸上却看不出什么寂寞的神色。

“难道你不想你家里人吗?”我问。

弗雷修想了想,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你不喜欢你的爸爸和妈妈?”我问道。

弗雷修盯着金鱼池里游动的金鱼,说:“他们很少回家的,也不管我,我很久没有见到他们了。”

“这样啊……”我可以想象,弗雷修的父母大概是那种公务缠身非常忙碌的类型,所以也很少顾他吧。

我吸了口气,问:

“那弗雷修,叔叔问你个问题噢,如果你永远回不了家了,也见不到你的爸爸妈妈了……你愿不愿意和叔叔我一起住在一起过日子呢?”

听到这个问题,弗雷修的反应却出乎我预料的亢奋,他突然转过脸来,说:

“当然好啊。因为我很喜欢杨叔叔你啊。”

我一怔,看着弗雷修睁大了比一般孩子都要更大更明澈的眼睛,心里突然感到了一阵温暖。

“那在弗雷修你爸爸妈妈找你之前,你就跟叔叔住在一起好了。叔叔会好好照顾你,不过弗雷修,你可要听话啊。”

“嘻嘻,我很听话的。”弗雷修咧嘴一笑,笑容是那么的灿烂、开朗。我突然想,如果弗雷修的年龄和月子或者雪绮一样的话,我甚至会更乐意让弗雷修跟她们在一起吧?

接下来的几天,为了等徐锋他们的稿件,我一直都呆在外地没有急着回去,而马白龙则做了我们的导游,在三天多的时间里,带着我们走街串巷,真的是领略了当地的风景和风情,不但去参观了现代化都市的区,也去了名迹旧址,拍了不少的照片。

在这四天的时间里,我一直都像是一个局外人一样,站在最后方看着月子和aes,雪绮和马白龙两对男女的背影,我看着他们一天天越走越近,互相吸引,谈笑风生,一颗原本还有些不甘的心,渐渐沉落下来。

在这四天不到的时间里,我甚至都已经为我另一条可能的人生做了规划:月子和aes走在一起,雪绮和马白龙在一起,而我呢?

如果弗雷修的父母始终没有音讯,我甚至可以收养弗雷修,把这个聪明又古灵精怪的小男孩作为我的义子。

但是我知道,那终究只是我一厢情愿而已。天下怎么可能真的有不要自己孩子的父母呢?总有一天,弗雷修会回去的,等他在中国呆腻了,新鲜感渐渐淡去,当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得平凡的时候,他总会有这样的想法的。

也许我一开始就不属于他们这个群体,我的人生,也许在远离他们之外的地方。所以我才会取消他们的队员名额。因为我很清楚,从一开始,我就不是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一员。

从来都不是。

第四天的时候,徐锋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他整理了一份当初他们编辑的大说杂志的稿件,因为原件怎么找也找不到,所以他的这份稿件是后来找了朋友重写的,内容比不上原稿详细,细节上可能有出入,但是大纲还是差不多的。而且,目前这份稿子还没有写结局,如果我需要,到时候他会等到他联系的那批人写了结局后用电子稿的形式发给我。

我谢过了他,还亲自去学校走了一趟。

我是在学校的篮球场上跟徐锋他们碰的面,巧的是,这次碰面的时候,徐锋还是在打篮球,而且和他一起打篮球的人,依然是第一次见面的那一批。

当徐锋把稿件交给我的时候,我激动不已地谢过了他,说我可以付他钱,但是徐锋却告诉我说他一分钱也不需要,说只是为了完成当初美夜子没有完成的心愿罢了。

他还问我能不能联系上美夜子,我也再次遗憾地告诉他,我就是因为和美夜子联系过一次之后再也联系不上才来找他们的,最后,徐锋也只有表示遗憾了。

当我想要离开的时候,徐锋却突然把篮球抛给了我,并且笑着说:

“不急的话,一起打一会球吧?”

我没想到徐锋会主动邀请我打球,我又看看徐锋的其他伙伴,也都露出了邀请和鼓舞的神色。

一股久违的异样情绪突然在我的心里涌动起来,说起来,自从高中毕业后,我就再也没有触碰篮球了,虽然我也不是打篮球多出色的人,但是碰到篮球的那一刹那,我脑海里还是回想起了我高中时被同学叫上一起在球场上奔跑的时光。

大概真的是很久没有触碰篮球了,我的手开始阵阵发痒,心痒难耐之下,我也是忍不住脱下了外套,叉步拍动着篮球,加快步子冲入了徐锋他们的阵营中,和他们打成一片。

整整半个下午,我都和徐锋在球场上度过,那一瞬间,我突然有种自己仿佛回到了青春年代的错觉。

直到残阳斜照时,我才大汗淋漓地结束了这场激烈的球赛,当我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把篮球递还给徐锋的时候,高海笑着说:

“大叔,球技不行呐。”

我笑笑:

“很久没玩了,要是年轻个十岁,我也不怕你们。”

“你现在也不老哇。”叫哥萝莉的男生小声说。

我再次笑了。看着眼前这伙散发着青春味的人,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怀念的味道,我突然在想,如果我和他们是同辈的话,也许我们真的能够相处不错,甚至变成朋友吧。

“徐锋,我能问你个问题吗?”临行前,我突然喊住了徐锋,问了他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徐锋用手背擦着额头上的汗珠,疑惑地看着我问道。

我有些认真地看着徐锋,看着他那张被夕阳映红了的秀气的脸,一直犹豫了很久,才说:

“算了,没什么。有机会,下次再一起打球吧?”

“行啊。”徐锋咧嘴笑了,“一定会有机会的。”

我也笑笑,伸出了我的手。

是啊,一定会有机会的。

我们彼此握手,最后在夕阳中转身离去,徐锋还是留在了校园,继续他未尽的校园生活,而我则是走向了那条更远、也更漫长曲折的道路。

就算下次在另一个战场上再见时,我们也许已经变成了刀刃相向的敌人,也请不要忘记,我们曾经有这么一天,一起在夕阳下共同奔跑过、欢笑过,协手打过那么一场热血沸腾的篮球。

就像最好的朋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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