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本来是一个混混,人生的顶峰可能也就是带着手下几个弟去街边的大排档吃霸王餐,当然,这是在老板是一个弱不禁风的中年饶情况下。
他上学时不知道看那本盗版书里写到:自然界的法则是弱肉强食,所以我们人类也该遵循这样的法则,面对比我们强大的,我们需要忍让,面对比我们弱的,我们应该去掠夺他强大自身。
他将这句话奉为至理名言,想当初他同他的老大一起出道,第一次打群架的时候,对面人数就只是他们的几倍而已,而已,我们的主角怎么会怕呢?
他拿起脚就跑路。心里想:待我找些兄弟来打死你们这帮龟孙。可李明拉不动他现在的老大一起跑,反而被他现在的老大拉着一起参加了团战。
后来,因为老大及其生猛,一个人就干退了对面十多号人,所以就成了老大。而李明当时因为一直都在老大左右,被老大认为是这个弟在保护自己,于是李明就成了老大的心腹。但李明只是跟在老大身边想:这哥们如此生猛,在他身边一定可以少挨些揍。但李明没有过打架的经验,不懂越生猛的人就会有越多的人围攻,也不知道那个生猛的愣头青一个劲地往人多的地方钻。
等李明和老大被十来号人包围的时候,他心想:完了,我命休矣,可怜隔壁的二花还没有和我表白呢。难道我应该命丧与此。
结果老大不愧是老大,利用李明的肉体躲避了绝大多数打击,愣是把十来号人给锤趴下了。这场战役之后,李明也获得了一个光荣的称号:。
最后当李明因为全身骨折躺在里时,老大深情地握着他的手,:“明子,你要是挺过来了我就许你荣华富贵,你要是挺不过来了,你放心,你的情人我会帮你好好照鼓。”
李明听到老大用四川话出这段话,内心是崩溃的,心想:,老子要是挺不过来了,老子就把你也一起拉下去。
结果李明不仅挺过来了,还恢复得挺快的,2月之后就可以祸害夜店里的纯情少妇了。于是在大家心中的的称号更加坐实了。这货不仅皮厚,还回血快。就是完美的肉盾啊。
后来,老大提拔李明,结果几次后就发现了,这货除了抗揍之外一无是处。让他去看场子,别人来踢场子的时候他竟然是跑得最快的,比兔子还快。这也让老大发现了李明的另一个优点:跑得快。那老大心想看不了场子就去收保护费吧,结果这货去收夜总会的保护费的时候,被对面的姐迷住了,还放出豪言,你们的保护费以后不用交了。
老大听到之后就气得摔杯子,,不交我拿什么去找情人啊,混蛋。
几番提拔之后,老大算是彻底看透了李明,发现他除了会欺负弱之外其他什么都不会做,难道要让李明去学门口收学生的保护费吗?那自己还要不要混了,要是给别的帮派知道自己手下有这么挫的弟,还去干这么挫的事。以后可还怎么有脸在道上混。
老大也找过李明谈过话,让他拿点钱就回家安安生生过日子,李明实在不适合混黑道,可李明这货竟然死都不回去,什么:不混出个名堂来怎么有脸回去。要是就这样回去的话隔壁二花会看不起他的。
老大问隔壁二花是谁,李明她是一个还在上学的朋友,当初和她一起收过别的学生的保护费。老大当即崩溃了,混蛋,收学生保护费这么不要脸的事你果然干过。
后来,老大派李明来收帮会里最没有油水的一条街的保护费,还给他多安排了几个弟,承诺给他们多一点钱,并且半年后就把他们换回来。就这样,李明才能管得住手下的这几个弟。
李明每晚都带着弟去大排档吃饭,喝酒。并且还给老板钱,混黑道混到这份上也是没谁了。有一次手下的弟实在忍不住了,:“大哥,我们是黑社会,黑社会吃饭怎么还付钱呢?”
李明想了想也是,于是第二就带着弟找了一家人很少的大排档,而且老板还是一个瘦弱的中老年人。吃了自己生平的第一次霸王餐。
再后来,李明所在的帮派同别的帮派开战,他手下的弟都被喊走了,就剩下李明自己一个人在路边喝酒。李明在街边拎着酒瓶边走边喝,大街上有一些冷清的过分了。秋风卷起了落叶吹进了李明的衣领里,李明狠狠地打了个寒颤。心想:今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吧。
果不其然,从角落里出来了几个人,把李明团团围住。为首的一人问道:“李明是吧,听你以前曾救过你们老大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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