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编号:0089
档案名称:鬼手。
报案人:刘英兰。
性别:女。
年龄:37岁。
职业:家庭主妇。
联系地址:黄河新村康盛家园38号楼二单元303室。
联系电话:137xxxxxxx。
案件经过:
“警……警官你好,事情……是发生在三天前,不对不对,是大半年前……刚过完年,大年初三,阳历二月十号,我儿子生日,他才六岁……呜呜……”
“刘女士,您别激动,给,先擦一擦。”
“好,谢谢。我儿子那天开心极了,我和他爸爸给他在幼儿园开生日paty,因为是在幼儿园的最后一年,我们想把这有意义的一次生日记录下来,就用摄像机拍下来。”
“嗯,这挺好的。”
“本来也没什么事,开开心心的一天,回到家后……回到家后……”
“回到家后怎么了?”
“回到家后孩子很兴奋,就在床上跳来跳去,特别开心。他爸就在一旁用摄像机拍下他。没想到他蹦的翻了身,从床上摔下来……”
“出事了?”
“……”
“死了?”
“……嗯。”
“当时警局怎么说?”
“警方勘查完现场,定性为意外事故。”
“那你为什么今天又来报案?”
“……”
“刘女士?”
“不知道你相信不相信,这个世上……真有那种……那种不干净的东西存在。”
“不干净的东西?您是指?”
“就是……就是……”
“刘女士……您是不是精神上受了什么刺激……”
“我没有精神病,我也没有发疯,我真的看见不干净的东西,你一定要相信我。”
“刘女士您放心,我肯定相信您,放轻松,那你具体说下到底看见什么?为什么当时您没有告诉警方。”
“我当时是没看见的,孩子走了有半年,我和他爸爸那种伤痛也减轻一点,前一段时间……就是三天前,我下班路过学校门口,看到开学的孩子,想着我们的孩子若是活着,也该开学了……那天晚上我怎么都睡不着,心情烦躁,便叫醒我丈夫,两个人想起曾经孩子在身边的点点滴滴……我丈夫突然想起那个放在储藏室里的摄像机,于是我们打开摄像机,想看一眼孩子……”
“可是看到孩子摔下的画面会很难过吧。”
“我们没打算看到最后,毕竟那段回忆对我们来说太残忍了,画面放到孩子在床上蹦的时候我们就打算关掉,正当我丈夫准备关掉摄像机,这个时候……呼,呼,呼……”
“刘女士,您喝口水。”
“呼……呼……不用,我好多了……我们突然在摄像机里看见……看见一只手抓着儿子的头发上下摆动……。”
“什么?!”
“就是一只手,不,又有点不像是手……”
“然后呢?发生了什么?”
“那只手……突然把我儿子往地上一摔……”
“……”
“警官,您一定要相信我。”
“我相信,我相信,那个摄像机你带来了吗?”
“带来了,老黄,你把摄像机交给警官。”
“好,摄像机我先拿着,谢谢二位提供的消息,对了,这段时间如果有什么异常的情况麻烦您及时通知我。”
“啊,好,谢谢林警官。”
“不必客气,这是我的职责,我有必要提醒一下,如果发现证据是假的,比如合成的,那二位有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我们怎么可能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好,我也就是提醒一下,我们会尽快展开调查,随时和您保持联系,也请您不要惊慌,毕竟事情过去那么久您和您爱人没出什么事情,说明事情还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
“嗯嗯,谢谢你。”
“不客气。”
记录时间:2016年9月13日。
档案记录人:林清欢。
……
……
呼……很奇怪的记录档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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