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外国三年啊、整整三年不是三天。爸爸说不让自己回家自己也就忍受了,爸爸要成绩自己也就拼了,因为不想让父母担心有什么委屈都不跟家里说,一个人默默看书赶进度、咬着牙适应新环境,无论有什么困难就连三哥都不说。
可是呢,爸妈却弄了这么个人住自己的房间、睡自己的床、穿自己的衣服。
其实之前金秀丽提过小九要回来了,让金烨搬到客房去吧。卫汀觉得麻烦,他自己就是个对吃穿住行都丝毫不在意的人,挥挥手就说卫淇奥住两个月就要回美国去,没必要搬来搬去的,让他住客房好了。李文媛也是心大的,也没在意儿子的感受。
卫淇奥当时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觉得自己太SB了,那一瞬间他很想把房间的所有东西都砸烂。可对方却是如此一个小弱鸡,喏喏着站在自己面前,细声细气叫着哥,自己能对他凶吗?他跑去操场先跑了个两千米、再打了一小时球才平息下来,这才叫憋屈呢。
卫淇奥只好尽可能少在家里呆,免得自己一个不措表示出不满伤了金姨的心。他回来就先去了外婆家住了一个礼拜,老太太正想他想得慌。
“你有什么事情啊?”
“哥,我能请教你一下这个问题吗?”金烨跟卫淇奥说话小心翼翼的,他有点怕卫淇奥。
他之前一直想象卫淇奥就是那种有钱人家的阔少爷,肚子里全是草。一定是流里流气,抽烟喝酒,染着黄毛带着大金链子的杀马特,说不定还吸D。都说美国那边可乱了。
可进门来的少年高大、健壮、英俊得有些迫人,简单的体恤穿着就像杂志上的一样。
金烨想跟这个正牌的少爷搞好关系,可他总有点冷淡,大概是看不起自己这样乡下的孩子吧。可自己也不想出生在农村的,谁还不愿意生在蜜罐子里啊。
卫淇奥推开面碗,点点头,他接过金烨的课本和笔,是道代数题,他虽然不算学霸,但是这些内容还难不倒他。他本身读书就早,五岁就上小学了,中间还跳了一级,所以他和金烨虽然同岁但一个是高一生,一个开学就是大学生了。
金姨从厨房出来,责备金烨:“小九面都没吃完,你非要这时候凑热闹。”
金烨怯怯的说:“我,我看哥他没吃了,我以为他不想吃了。”
卫淇奥阻止住金姨:“是我不想吃了的。爱学习是好事呢金姨,爸爸最喜欢爱学习的人了。”说到后面情不自禁夹着一丝妒意。
金烨的这支笔是一支老式的派克金笔,是爸爸经常用的一支。爸爸的书和笔是家里最神圣的物品,金姨搞卫生时半分都不敢动爸爸的东西。爸爸把自己用的笔送给这个小金,可见很喜欢他啊。
爸爸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苦读之人,比如小金;而最恨的是有天份而不努力的,比如自己,额,在爸爸眼里自己也不算什么有天分的。
以前卫淇奥也问爸爸要过笔,妈妈还帮忙说好话,而爸爸说什么来着,嗤之以鼻——“就他那字只配写圆珠笔”。
爸爸再不喜欢自己、自己可是离家三年啊,可是还是没一句好话,三不三就说“你看人家小金”“要是小金有你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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