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上是不是带了什么气味浓厚的东西?獒犬对气味记忆十分深刻,经过训练的獒犬能循着味道追踪千里。”

益麻党征一边问着,一边凑近种鱼儿嗅着,把她吓得往后一跳,大声叫道:“你要干什么?”

益麻党征肃容道:“你身上有着胭脂的香味!就是它把獒犬引来了!”

“香味!?”程风方才意识到,给种鱼儿买的两盒精致的笃耨香胭脂给大家带来了麻烦。

程风向种鱼儿伸出手,“鱼儿,快把胭脂拿出来!”

“我不!”她将手伸进怀里,紧紧地按着装胭脂的檀木盒子,着向后退缩了几步,心中大为不舍。

“听话!若不扔掉胭脂,咱们迟早会被那帮歹人追上,难逃一死,等咱们逃了出去,我肯定会再给你买一份一模一样的!”

种鱼儿将木盒掏了出来,一手托着,一手摩挲着,站在那里还在依依不舍。

她是真心在意程风送给她的胭脂,之前程风虽然送给她过玉马,但那似乎是给小女孩的玩具,而胭脂,则是女人的贴身用物,两者的意味完全不同。

“嘿!真是急煞人了!”益麻党征扑了上去,作势就要从她手里抢过来。

“哎哎!别,别过来!我丢了便是!”种鱼儿伸手将他拦住,认真地对程风道:“但姓程的,你别忘了你说的话,回来的路上给我再买一份!我要送给我嫂子的!”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什么时候见我骗过你?”

见程风言辞凿凿,她只好忍痛割爱,将两个檀木盒往草丛里扔得远远的。

益麻党征的判断是正确的,将胭脂丢掉后,三人继续跑出不久,便将追兵彻底甩脱。

此时,天也渐渐亮了起来,三人钻进草丛中坐下来歇息。程风随身带了些胡饼,分给益麻党征和种鱼儿,三人就着水胡乱吃了些。

益麻党征问道:“小兄弟,你是宋国人吧?怎么来到这偏僻地方?做些什么营生?”

程风见益麻党征对自己毫不掩饰,知道与这等豪爽之人打交道最忌藏着掖着,便直言道:“我原本是宋国一小武官,与同伴一道装扮成商人,出使高昌回鹘商议夹攻夏国一事。

路上住进这家黑店,机缘巧合间发现地窖里的情形。我打算救你,可带队的使臣不同意节外生枝,就因为这个,我已经被他驱逐出队了。”

随后他顿了顿,耸了耸肩,笑道:“我想我现在是无业游民一个了!”

益麻党征面露不安,不好意思地道:“真抱歉,让你受了这么大的累,大好前程都断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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