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马车外的喊杀声不绝于耳,百灵再怎么胆大,也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吓得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往杜云彤身边靠了靠。    杜云彤拍了拍她的背,道:“别怕。”    正常的劫匪,是不会拦截棺材的,一来晦气,二来大夏朝并不推崇厚葬,纵然截了,也不会有太多的钱财。    这些劫匪,太不像普通求财的劫匪了。    试想,送灵的队伍,会有多少钱财?    更何况,在得知的她是承恩侯府的人后,劫匪非但不怕,反而有截得就是你的豪言壮语,以至于让杜云彤下意识地便想起了自己为数不多的仇人。    她千里迢迢送许如清的灵柩回颍水,确实是个好机会,小吕氏若此时不向她下手,那便不是小吕氏了。    死在外面,与侯府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更何况,纵然得救不死,被劫匪掳了过去的事情,也足以坏了她的名声。    这个世道,对女子太过苛刻了,想要毁了一个女子的一生再容易不过。    杜云彤慢慢睁开了眼,道:“取我的帷帽。”    千雁皱眉道:“姑娘?”    杜云彤淡淡道:“我们随行的护卫并不多。”    她还是低估了人心的恶毒,没有想到小吕氏会在她回颍水的时候下手。    许如清葬入颍水,她便半脱离了承恩侯府,对小吕氏再无威胁了,可小吕氏还是不肯放过她,要她名声扫地,要她死无葬身之地。    哪怕承恩侯府背上嫡长女被劫匪掳了去的污名也在所不惜。    小吕氏膝下也有女儿来着,她就不担心这种污名以后影响到她女儿的议亲吗?    杜云彤轻摇着头,有些理解不了小吕氏的思维。    杜云彤收拾完毕后,带上了帷帽,下了马车。    百灵怕的要死,扶着她的胳膊一直在抖,然而一向偏胆小的千雁,此刻脸上却没有太多的害怕,搀着她,一步一步走得很稳。    这倒是让杜云彤颇感以意外。    她一直觉得,千雁要比百灵胆小些的,也更怕是,但没想到,在这种生死关头,千雁却无比的平静。    这样也好,有一个镇定的人,总比两个人都怕的要死强。    杜云彤清了清嗓子,道:“诸位好汉,请听小女子一言。”    杜云彤是不想下来了,可不想下来也要下来,荒山野岭的,她没有一个能够求助的人。    柳姨娘怀着孕,杜云彤才四五岁,她需要保护她们。    刀光剑影中,娇嫩的女子的声音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众人不觉停下了动作,转身去看那一抹白色。    她带了帷帽,让人看不清她的脸庞,只看到她身形纤瘦,娉娉婷婷而来,仿佛风中摇曳的一朵山茶花一般楚楚可怜,让人只想捧在手里小心呵护着。    她的声音中没有惊慌,也没有害怕,镇定的,矜持的,像是羽毛一般,轻轻拂过人的心口。    不觉让人酥了身体。    为首的劫匪额上有道伤疤,他本就生的悍勇,那道伤疤更是将他衬得凶神恶煞。    他看到杜云彤走来,喉结动了动,声音放低了些,道:“姑娘怎么下来了?快回马车上,下面不安全。”    天地可鉴,他是第一次见到这般好看的人,像是九天之上的仙子一般。    美人在骨不在皮,纵然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她纤瘦的肩,盈盈一握的腰,他就知道,他面前的女孩,绝对丑不了。    男人对美人儿总是充满耐心的,无论他是谦谦君子,还是穷凶极恶的劫匪。    刀疤脸道:“没吓到姑娘吧?”    他没甚特殊的癖好,他只是觉得,这般娇娇柔柔的小姐,像是精致又易碎的琉璃般,他若是说话声音大了些,便能将吓到了她。    杜云彤眉头动了动。    现在的劫匪,都这么温柔讲道理的吗?    她莫不是在做梦?    还是这劫匪另有所图?    还有说她现在身有女主光环,不用作别的,只需往这一战,略微说几句话,便能让劫匪放了她?    环视一圈周围的劫匪,杜云彤觉得自己想得有点多。    她要是身有女主光环,这会儿来救美的英雄都应该排成排了,哪里还需要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出马?    别以为她不知道,晋江的女主勾勾手,上赶着送金银财宝衣服美食的狂拽炫酷男主和温润如玉男配都能排成一个旅了。    谁家的女主有她这么惨?    刚穿越就死了妈,爹不亲,祖母不慈,跋山涉水送母亲灵柩回故里吧,还能半路遇到劫匪,她刚才在马车呆了好一会儿,就是想着会不会天降英雄救美,然而在马车里等了半天也没有人出现。    她拿的哪是女主的剧本?    明明是仇大苦深的女配!    杜云彤道:“这位英雄,可是为求财而来?”  “我母亲乃是许相嫡女,出嫁之日十里红妆,名动天下。如今那些东西,便在我手上,临行之前,我把那些东西藏在只有我知晓的地方。”    小吕氏是没有这么大的能力驱动这么多的劫匪为她办事的,她做的可能也只是放出风声,引导劫匪闻风而动。    从服饰上来看,劫匪并不像一个山头的人,最开始说此路是我开的,是面前这个刀疤男,打断护卫话的,是另外一个虎背熊腰的汉子。    对于这种分成几个派系的劫匪,实在再简单不过了。    “这些东西,能否换小女子一行人一条生路?”    .......    侍从打来了水,秦钧皱眉将手洗了几遍,仿佛那双筷子再污秽不过,脏了他的手一般。    洗完手后,接过侍卫递来的锦帕仔细地擦了擦手。    侍卫牵来了马,秦钧翻身上马,对李昱道:“走。”    李昱一记漂亮的倒勾拳,将劫匪打得嘴角溢血,抬头道:“走?你不过去看看?”  “若我记得没错,杜家姑娘可没带多少护卫。”    秦钧漠然:“不用。”    那夜的他确实是想杀她的,但为什么没有下手,他也想不明白原因。    仔细想了想,大抵是因为她的眼神太干净也太纯粹,没有任何欲.望与意难平。    如果她能一直保持这种状态,他不介意让她多活一段时日。    他留的有暗卫,她一日三餐吃什么他都知晓,旁人伤不了她性命的。    秦钧眯了眯眼,平视着看向远方,若他所算无误,那个人该到了,他应早作准备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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