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梦也没想到,他给我找的新住处,居然是牛茵的住所。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带我去时,牛女侠正在手忙脚乱地煮饭。  看到我和那书生一起进来,牛茵大大地愣住了,扔下了锅中炒得半生不熟的菜,满脸又是汗水又是烟灰地呆望着我们。看到她目瞪口呆的样子,我忙使个眼色过去,走到锅前,顺手接过了她手中的铲子,低声道:“这白菜不是这样的炒法。像你这样,菜梆子还没熟呢,叶子就要烂了。”口中说着,我麻利地掂勺,翻炒,时不时去炉下添一把柴火,待快出锅时又熟练地洒上了作料。端出一盘热气腾腾的白菜,送到那书生面前笑道:“多谢阁下刚才帮我杀老鼠,小女子就借花献佛吧。”  那书生微微一笑,顺手取了桌上的一双筷子,夹起一筷白菜尝了尝,大赞道:“好滋味!能将白菜炒成这样美味,姑娘的烹饪技术确实高明。”我笑道:“阁下谬赞了。现在阁下可相信民女不是太子妃了吧?想那宫中的贵妇们莫说炒白菜,恐怕连白菜尝都未尝过呢。”  那书生却又笑道:“如此更好了。我们倒也不用拿姑娘去作交换了。姑娘以后就安心留在我瓦岗寨做厨娘好了,我们全寨弟兄可要有口福了。”说罢不顾看我一张脸已经气得通红,就扬长而去。  我暗叹一声。转头去看牛茵,只见她眼中放出兴奋的神采,一把拉住了我,问道:“佳敏,你怎么会和他在一起?这些天来你过得可好?他们有没有打你?”  我咬牙道:“你......你还好意思问。我一直等你救我,谁知道你居然把我忘了,害得我还得自己逃跑,不巧又被抓住了。”  牛茵委屈地一撇嘴;“人家这不是一直在找机会呢吗?你倒好,不等我救你,就先跑了。不过这样也好,他们把你交给我,放你逃跑更容易了。”  我点了点头,心中却大是纳闷。以那书生的智计,不可能忘了当日终南山下,便是牛茵救了我和简阳的。他此时把我交给牛茵,却不知是何用意?莫非是试探牛茵和我的关系?虽然疑问重重,我也未对牛茵说出这个中的玄妙来,只是问道:“那书生究竟是谁?瓦岗寨中,怎会有如此病弱的人?”  牛茵不屑道:“鬼知道他是谁?病成这样,就差半口气了,居然还是我等的顶头上司。在这瓦岗寨中,却也是跺跺脚全寨乱颤的人物。我却直到现在,都没见他施展过武功呢。”  我点了点头,接着问道:“那人叫什么名字,你可知道?”  “王什么......”牛茵侧着头想了想,忽然一般巴掌,“对了,王伯当。不过全寨中的人,除了秦大哥等人称他一声伯当外,都唤他三哥。”  我心头大震——天哪,这人居然会是王伯当!居然会是我仰慕已久的“神箭书生”王伯当!天哪,神箭书生居然是这样!想我曾多次从《隋唐演义》中读到过此人的英雄事迹,却做梦也没想到他居然是一副病弱的模样。想一个人若能被称为“神箭”,必须要有强大的膂力与精湛的箭法,哪里会像他这样瘦得没三两重,似乎被风一吹就能吹跑呢!    晚餐是我精心准备的,因为我料定王伯当还会再来。不是吹牛,我的烹饪水平确实蛮高的。自从看了《大长今》以后,我就发狂般地迷上了烹饪,先是拜得名师学艺,天天对着菜谱研究,每次去餐馆吃了特色菜都要回来试着做。吃了我做的饭,还不大加称赞的还真找不出几个人来,更不用这些久居山间,常常以冷馒头充饥的草寇了。只是可惜我一手好厨艺到了古代,还未做给夫君和公婆尝,却先让这反贼饱了口福,真是郁闷。  不过我也知道,他再来,多半却不是受到食物的诱惑,而是有其他原因的。  果然,傍晚时分,王伯当又一次登门造访。这次与他同来的,还有另外一位青年男子。我一见此人,便暗道亏得牛茵常常自居英明神武,这位老兄才真叫作英明神武呢!只见他身高八尺,浓眉大眼,膀阔腰圆,龙行虎步,气概十分豪迈。这才是我心目中瓦岗寨好汉应该有的样子!想那王伯当一副病弱的样子不说,还一肚子鬼心眼,可真跟我心目中瓦岗寨好汉的形象搭不上边。  牛茵一看到这人来了,忽然满脸飞红,神采奕奕。只见她笑盈盈地迎上前去,施礼道:“秦大哥,王三哥,快请里面坐。”我微微一愕,想在这瓦岗能被称为秦大哥的又有几人,莫非此人便是秦琼?想到此处,不由也大是兴奋,脱口而出:“这位秦大哥可是单名一个琼字?”  那大汉转头望着我,却并未如何惊诧,只是淡淡道:“不想姑娘竟也知道贱名。”  我笑道:“久仰秦大侠‘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九州三十六府一百单八县,镇山东半边天,孝母似专诸,交友赛孟尝’的大名,今日得见,实乃三生有幸。”  秦琼此时才面露惊诧之色,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几眼,亦自笑道:“姑娘看似文弱,不想竟熟知江湖掌故。那些溢美之辞,全是江湖上的朋友往秦某脸上贴金,当不得真的。”  我笑道:“秦大哥忒谦了。来来来,初次见面,没什么好的招待,还望在此喝两杯水酒再走。”言语中,竟似直把自己当作了此间的主人。虽然明知自己乃被囚之人,但是想起此人日后为我夫君出力颇多,却是一见面就对他大有好感。  说话间,几人已经在桌边坐下。我说没什么好的招待倒也并不是谦逊。瓦岗这穷乡僻壤实在找不出什么好作料做菜,本人的拿手好菜黑胡椒牛排、香菇炖鸡等等根本找不到原料,无法在此做出。桌上仅摆了几盘茄子、青菜、豆腐等物,外加一盆冬瓜丸子汤。见牛茵满满倒了四碗酒,我便率先举起碗来笑道:“虽然小妹乃阶下之人,本不配与几位在此喝酒。但今日在此相聚,总是有缘。秦大哥,王三哥,牛女侠,小妹先敬三位一杯。”说罢一仰头,就将碗中的酒喝得干干净净。想本人在现代是学经管的,干我们这一行,不会喝酒是绝对不行的。而我自幼酒量就极好,曾创下过连喝一斤白酒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记录。只觉得此酒入口辛辣,而回味却不绵长,并非好酒,但也凑合能喝。  那王伯当自一进门,就颇为探究地看着我,此时忽然开口笑道:“姑娘好酒量。”牛茵心直口快地接道:“她自然是好酒量。想......”趁着她“当年”二字还没出口,我忙不迭打断了她,笑道:“几位可是说笑了。小女子不过勉强能喝几杯,再喝下去可要醉了。哪比得上牛女侠这般巾帼英雄,女中丈夫,这份豪气教我好生敬仰。来来来,牛女侠,小妹我拼着喝醉,也要再敬你一杯。”想当年,我老爸教育我道,一个人会喝酒,千万不能让别人看出你会喝,正如一个人家里有钱,千万不能被别人看出你有钱一样。可惜我不成器,虽然每次都喊着自己不能喝啊不能喝,但是稍一喝酒就能被人看出我海量来。记得当年曾有人对我说,“从你拿酒杯的姿势就能看出你很会喝酒”......  那王伯当又笑道;“只可惜我山寨中仅有粗茶淡酒,倒教姑娘委屈了。”我一笑道:“无妨。其实这酒味是极好的,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这句话源自《笑傲江湖》,被我这武侠迷背了个滚瓜烂熟,此时顺口说出,却教其他三人都为之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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