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NC第一次视频,是在我高一下学期会考结束那天。那个时候,NC已经高三,且不再是处男。我也已经没了初吻。但这些变化丝毫不影响我跟NC的通信,因为那时的我们只是笔友。我们甚至在信里毫无保留地跟彼此分享着自己成长中的这些小秘密。  我仍然记得, NC从高二的某一封信开始,文笔突然有了变化,少了些小激动,多了些沉稳。后来我才知道变化的原因,他已不再是我初识时那个未经世事的纯真少年。  原来,一个男孩子到男人的蜕变,不仅仅是身体,亦包括灵魂。NC的信就是最好的证据。他已经先一步成为男人,而我却依旧是少女。尽管,在高一上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我已经义无反顾地选择在同学的生日会醉酒之后,在河岸边的草地上,将初吻送给了Jey。那个吻,绵长却索然无味。其实,味道还是有的。  Jey后来回忆说,有淡淡的苦涩味道。  吐了那么多遍,嘴巴不苦才怪。Jey愿意吻我,也是真爱。  后来,NC在信里用不咸不淡的语气嘲笑我说,不知道吻一条“死鱼”有什么意思。  确实没什么意思,可我不去试怎么知道没意思呢?  那是我第一次醉酒。醉酒的后果,是我第二天还在吐,整个胃都在翻滚,痛不欲生。半年内都不曾再碰酒,连啤酒的味道都闻不得,只觉反胃。献个初吻,真是代价惨重!  Jey最终没有去河那边的私立中学上初中,而是被他的暴发户老爸接去了市里住,并送他去了市里最好的中学读书。Jey的父母18岁结婚,一年后离婚,孩子被判给父亲。一无所有伤心欲绝的母亲选择离开家乡这片伤心之地,踏上了去南方S市的列车,至今未婚。男朋友倒是不缺。  年轻的父亲跟朋友做起了房地产,很快认识了Jey的后妈,组成了新的家庭。几年后生下一个女孩,那是Jey的第一个妹妹。Jey的第二个、第三个妹妹是他爸爸在若干年后跟一个比Jey大不了几岁的美女硕士生的。那时,Jey的父亲已经中年谢顶,魅力却随着金钱、财富与日俱增。可偏偏后面生的全是女儿,Jey自然也就不会被他富有的老爸长期冷落。  Jey的童年,还是十分不幸的。缺少父爱母爱的Jey,从骨子里缺少安全感,并有淡淡的恋母情节,他很会跟女人撒娇。Jey被抛弃在农村爷爷奶奶家,一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才被姥姥接回城里,并在三年级的时候转入我们班,认识了我。  我是他喜欢的第一个姑娘。尽管我那样子拒绝了他,他却一直没有忘记我。差不多每隔半年,Jey就会往我家里打一次电话,问问近况,并试图约我见面。近况可以聊聊,见面就免了。   执着的Jey,从与我同班的老同学那里打探到我的行踪。初二寒假的某一天在我常去的那家网吧里被Jey堵到,出乎意料的我,却皱了眉头只想逃离。可我又舍不得好容易等到的位子,便生生被这个讨厌的人陪了一下午。  瓶子在不远处的位子看了一下午的笑话,好不开心。我丝毫不曾掩饰我的嫌弃。不时像赶苍蝇般让他离我远一点。上网的好心情完全被他破坏。进入青春期的Jey突然一副中年大叔的打扮,十分显老。我在想,他是不是穿了他爸爸的衣服出来。明明只比我大一岁的他,看着像大了十岁的样子。全没了当年的气质。且在我旁边磨磨唧唧,废话连天,只让我心生反感。后面的一年多,我都没再见他。直到初三快结束时的一通电话,让我突然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天他给我聊了许多他们学校的生活。那所优秀中学里最优秀的一群少男少女,如何学习,如何玩耍,如何在青春期里情窦初开。我突然觉得他长大了,变得有思想,且有趣。那时的他已经在看《红与黑》,而我却还在迷恋言情小说。他已经在不经意间超越了我。  我打心眼里欣赏成绩比我好,且不呆的男生。我选择男朋友的标准之一便是要聪明,至少要比我聪明。我喜欢聪明的男人。最好能跟我心有灵犀。原因是,跟聪明人交流很简单,无须太多言语,只需一个眼神他便懂得,且总能让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东西。缺点便是,我可能被骗。  中考比我高出十几分的Jey,最终花了八千元的高价进了比我高一级的市一中。军训后,他约我见面,比谁晒得黑。我没再拒绝。恢复青春男孩装扮的他,看着帅气了许多。他一直都不属于五官漂亮的男孩子,但狭长的眼睛,棱角分明的脸廓,很有味道。Jey很会唱歌,可以把杰伦的歌唱地精准而到位。声音好听,是我选择男朋友的第二个标准。  第三个标准便是要有一双好看的手。我们林家不管男女,皆有一双漂亮的手。我可以忍受一个男人不够漂亮的脸,却无法忍受他有一双丑陋的手。Jey有一双漂亮的大手。原本就对我有心的他,那天对我格外用心。过马路时,他十分小心地护着我,并在过第N条马路的时候,一步步将手从我的肩膀移至手臂,再到手,并最终在过了马路以后,任我怎么挣脱也不愿将我的手放开。他懂得在适当的时候坚持。  去碰碰凉喝东西的时候,他亦懂得先一步为我推开门、拉开椅子。坐计程车也会为我打开车门让我先进。一副贴心绅士做派。他还懂得制造惊喜,他太懂水瓶。看电影的时候,黑暗中,他竟突然变出一串水晶手链戴在我手腕上,并真诚夸赞,珊的手真美,美过他所见过的所有女孩子的手。17岁的时候便已如此会哄女孩欢心。可想而知,在他27岁时,早已是百花丛中过了。尽管我不曾见到他27岁时的样子。我也不想再见。他20岁时那副纨绔子弟的模样已经让我倒尽了胃口。从此,不愿再有交集。  那天之后,我跟Jey算是在一起了。异地恋谈地辛苦又甜蜜。为了见到我,他会牺牲傍晚吃饭的时间坐车穿过半个城市来学校找我,再穿过半个城市赶回去上晚自习。频率从最初的两周一次增加到后来的一周几次。每次见面,我们都会交换书信。  他那时对我真是用心,会用各种漂亮的信纸给我写信。重要的不是信纸,而是厚度。最厚的一封信长达十几页信纸。天知道,我们只是两三天没见。他恨不能记下每日发生的点点滴滴。  几个月的时间里,他每次见到我,只是牵着我的手,沿着河边大堤陪我散步、聊天,或是坐下来抬头看星星。最多在离开时,轻轻抱住我,不曾逾矩。那时的他,对我甚是尊重。也因此让我相信,他是真地爱我。我甚至觉得,他会那样陪我一辈子。没想到,这份纯真美好的爱恋仅维持了半年便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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