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
如果说阿蝶是我的骨中刺,这个人,就是这刺的来源,他是我所有的痛苦,甜蜜。他是我最初的梦想,曾经是我最后的未来。
我一直以为我的孩子,是该姓顾的。我也一直以为我自己,最后是顾太太。
但现实就是,我和他相遇在我们曾经说好的,会举行婚礼的秘密花园。他还是顾先生,我却是晏太太。我不晓得我看他的眼神是怎样,因为天旋地转,眼前一片空白的我已经不怎么能辨认他的身影;但我知道他恨我,在他眼里,我是一个爱慕虚荣,毁掉他最后一点对爱情憧憬的骗子。
但我们是相爱过的,真心的爱过。我是他的楚楚。他是为了我可以抛弃一切的阿城。
这美丽的童话故事,最后的结局,是我离开了他。
我们隔着一座花海,就像隔了一座海洋。他安静的像一座雕像,脸色像石膏。说实在的,这不太像那个意气风发的校草顾茗城。可是为什么我还是像当年第一次见到他一样,觉得他就像太阳,他能让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呢。
顾茗城有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和一颗坏笑起来勾起唇角露出的小虎牙,一米八五的身高配着标准的骨架和略微明显的肌肉,从高中起进校起就攻陷了上至高中部下至初中部的女性,在短短一个月内成了不少校园情侣分手的罪魁祸首,成功使自己爬上校园男生票选最讨厌人物榜首,每隔几天就要被约架约球约拼酒,一个学期后,他不仅进了跆拳道社,还成了篮球队的前锋,无形中又提升了对全校男生的威胁力。这是我见过最接近“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句俗语的现实解释。
我遇见他的时候,正好撞见他和第不知道几任女朋友谈分手。那个地方是学校里著名约会圣地,此时正是樱花盛开,他俩占据的是最热门的观花角落,花影婆娑下,俊男美女,跟拍偶像剧一样。我八卦的瞄一眼那女孩,唔,好像是比我高一级的系花,听说一直坚定不移的走高冷路线,当然,此刻这朵高岭之花正在双手握住对面男孩的手,哭着说些什么“不要离开我”之类的话,倒是显出几分平易近人来。
顾茗城靠在石头上,略长的刘海遮住眉目,白皙的脸上映出樱花的影子,脸上带着让学校女生为之疯狂的笑意,尖尖的虎牙若隐若现,他非常耐心的任这美女拉着手,还非常贴心的不时递上水,让这哭喊的高岭之花润润喉咙。
我本来打算安安静静的看完这场狗血剧,好回去给阿蝶做晚上吃夜宵的谈资。结果事实证明,如果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必然不会有白看的八卦。
那个美女忽然暴怒而起,夺过那杯看起来满满当当的饮料直接扔了出去——至今我都不懂为何她不去泼对面笑的阳光灿烂的罪魁祸首,而是扔进了花丛——对,就是我藏身的花丛。然后,呃,我只能说那个饮料是草莓味的,里面还有几颗草莓,非常新鲜。别问我怎么知道的。那个颜色非常难洗。
我被泼了一头一脸,直接懵圈。那个女生的喊声非常尖利,差不多类似拉错调的二胡声。
“顾茗城你太过分了!”她歇斯底里的喊:“我有什么不好你要分手!!!我比你之前那个短腿好看的多!!!”
我默默的站起来,现在藏着已经没有意义了。我的白T恤和樱花已经差不多一个色系了,也许可以伪装一下,悄默的闪进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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