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就过去?那里远不远?”易小天试探性的问狐小妖。

“你看我现在的样子,衣服都破成这样了,还满身血迹。去见有身份的人这个样子怎么行。等我先洗个澡,顺便上下伤药。在这段时间小天哥哥你就去找些吃的吧。”

古式的袍子已经残破不堪,眼前发育良好的娇嫩身躯透露着不少春光。易小天感觉自己身体又开始发热,本能的有些心猿意马。

“小妖妹妹,要不要哥哥帮你上药,像后背这些不好够到的地方……”

“小天哥哥你的心跳怎么变快了,脸也好红,你也不舒服吗?”

“啊,没,没有,我这么健康的人。这只是我使用能力后的副作用,没什么。”易小天讪讪地说。

狐小妖娇笑道:“那小天哥哥,我先去那边洗个澡,你就去花海那头抓点小动物或者摘点野果吧,但是不要抓狐狸。最好不要走太远,这里猛兽挺多的。”

“没问题,就交给我吧。”

走了两步,狐小妖又轻轻回头,美美得笑着说了一句:

“小天哥哥要是敢偷看,我就把你烧成补品哟。”

易小天感到一阵恶寒。拿生命去当绅士的人是伟大的,易小天暂且还没有这等觉悟。

易小天毅然转身穿过花海。

弄点吃的,抓小动物,采野果。

虽然易小天刚才回答没问题,可实际上问题大了呀!

身为2088年的人类,享受高等文明全机械提供的物质生活,而且还是一名崇高的宅男。

易小天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打过猎摘过野菜,野外求生可是个大问题。

“好,看我大展拳脚吧。”

易小天用拇指推了下眼镜,这是他对比了全部五指推镜后的选择。在他看来:食指推镜太普通;中指最理想而且有一种腹黑智者的感觉,缺点是电视动漫上用的人稍微有点多了;无名指则显得有点娘味;小指推镜太没气势;比较之后还是只有拇指推包含着一股自我肯定的正能量。

“要是能找到羊或者鹿这样的动物就好,温顺好抓肉还多。”

可是血淋淋的现实是十分残酷的。

起初他看到了一群黄鼠狼,只是转身功夫就不见了。

后来他与一只羊角很长的羊僵持了许久,最后长角羊跑掉了。

再后来他看见两只兔子,结果只扑到一身土。

一路下来,虽然一无所获,却累得易小天直喘气。

“啊啊,累死我了。莉莉娜,兔子速度有这么快么?我记得保育院的那些兔子很好抓的。”

“古人说‘动如脱兔’,说明野生兔子速度是非常快,不容易抓获的。这就是大自然的兔子和家养兔子的区别吧。”莉莉娜回答。

易小天甚至还远远看见一只传说中的吊睛白额大虎,就趴在一块大青石下。

回想起以前看的动物世界,感慨猛兽之王追捕猎物都时有失手,又何况自己这个缺乏运动训练的人。

“还是去摘点野果吧”,此时易小天是满头黑线。

采野果也不是个简单的事,原本熟知的各种水果在这里一个也没见到,树高的也爬不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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