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江湖,在很早以前,就有人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人干什么事?打打杀杀为名为利,不过还是有人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腰挎一把剑,肩扛十斤刀就成了江湖人的标配。尤其是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弟子,特别喜欢用剑,三尺青锋,一袭青衫,行侠仗义,快意恩仇,见面人称“少侠当面”,真真是让人想想都爽快。
很遗憾,陆远不在此列。从福建到江西,陆远此次的离家出走算是走得比较彻底了,什么样的事情没见过?道貌岸然地男盗女娼,德高望重地偷鸡摸狗,憨厚老实地开黑店,满口仁义地杀人放火。幸亏陆远自身有点本事,又害怕麻烦,况且还不是第一次离家出走,否则都不知道自己在这个江湖什么时候就阴沟里翻了船。
要说陆远是不是江湖人,这还真不好说。首先,陆远是会武功的,俗称有练过把式的,一般人还真不是他对手——反正他没遇到过几个练家子的;其次,陆远的武功底子还很扎实——平安镖局少公子,打自六岁起,陆远的父亲陆高就逼着他泡药澡,熬筋骨,诗书略通,枪剑却是双绝,如今十年过去了,基础倒是打得颇为扎实,不仅如此,陆高自己凭借着一手大路货鹰爪功能够闯出偌大——其实也不是很大,在福建勉强排得上二流的平安镖局,也算是天资聪慧,心性坚韧之辈,从小陆远就没少练过手上功夫。按说他的出身条件够得上一个江湖人了,但还是不太像。
对,就是不太像,没有一般江湖人的快意恩仇,没有习武之人的热肠血性,更不屑以武犯禁。陆高性格太过强势,导致陆远平时没太大主见,又觉得有一个镖局可以让自己混吃等死也不错,没必要让自己太辛苦。若非此次跟陆高吵了一架,陆远甚至不喜欢往外跑——多累啊?要赶路,要投宿,要有目的,还要计算着钱花,哪有在家里舒服?
心里想着,嘴里偶尔抱怨两句,抬头看看即将下山的太阳,好歹在日落前赶到了镇子里,不至于要露宿荒野,挑了家还算干净的旅店,陆远走了进去,叫了酒菜订了房间,收拾一下准备祭祀自己的五脏庙。
大堂上随便找了张空桌子坐了下来,小二连忙上了酒和小菜,陆远自顾自地喝了起来。嘴上没停,眼睛也没停,抬眼扫视了整个大堂,倒不是因为警惕的习惯,而是作为一个男人的习惯,看看周围是否有好看的姑娘,不说能够搭讪上,养养眼也是好的。
大堂上此刻吃饭的人还不多,估摸着还得再等会儿人才会多起来。整个大堂约莫十来桌,目前包括陆远自己占了一桌在内,也就三桌有人。陆远所在的位置在大堂东面靠窗隔一张桌子,右二后一张桌子是三个年轻的宗门子弟,一女两男,隐隐以那名女子为首。两个男子倒是一个样的面白无须,一个浓眉大眼,阔口方鼻,一个眉清目秀,只是那嘴唇微薄,双眼中略显阴鸷之色。陆远最关注的还是那名女弟子,此女容貌倒是中上,胭脂腮红也用得恰到好处,不浓不淡。然而,微微上翘的眼角和略显上薄而下厚的嘴唇,让整个人看上去显得很强势,坏了一张脸整体的美感。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