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犹豫了一下之后捏了一下刘斐的脸道“行看在你这小丫头常来照顾我生意的份上,就六十吧!”说着老板娘把两双袜子往鞋子里一塞,把鞋子递给刘斐。
刘斐有点发愣的接过鞋子和袜子,没想到今天讲价这么容易,有点没反应过来。通过昨天晚上的事情跟现在对比,刘斐猜测是不是灵魂值越高,对于平民的干扰性越大,也就是越容易实现自己的目的?毕竟她现在储存没用的灵魂值可是有七十多。
“谢谢张姨!”刘斐学着小女儿的样子欢快的跟老板娘拥抱了一下。一个笑容,一句好话,一个拥抱就能省下一百多块钱,她以后愿意常做这样的事情!
刘斐当场甩掉了自己的拖鞋,弓起秀足挺起脚尖,将袜子穿上,然后穿上鞋子。系上鞋带之后,跳了两下,稳健切轻灵的步伐让刘斐的脚感觉非常舒服。
衣服在这个超市里就没有卖了,只能去其他的地方购买。
刘斐挥别老板娘,准备投入到下一个老板娘的怀抱里。
女装,刘斐可不准备在什么专门女装品牌店买,因为就常识来说,即便刘斐此时拥有强势打折技能,去这种专卖店依旧不是刘斐的钱包能够承受得起的。这就是即便一些拥有高收入独立自主的职场女性也要去找个不以结婚为目的的长期饭票的原因吧!
毕竟华服和美食都想要的话,必须得银根坚挺才行,否则必须得舍弃一样。
刘斐选择的还是平民们最喜欢去的以大百货为中心的形成的百货大街,在哪里不仅有着各种家庭日常用品触手,各种各样款式衣服都有,而且价钱十分低廉,并且在这样低廉的价格上还能进行残酷的到拼血的砍价,以前刘斐大多数的男装都是从这里买的,女装从这里买就显得天经地义了。
不过作为一个活了二十五年的男人要为活了不到两天女人的自己买衣服绝对是一个高难度的事情。
掏出手机看了一下通讯录,发现里面存储的审美观大致能够统一的女性,跟自己都没有什么具体的关系,比如那些除了同学关系就没有其他关系的同学。而那些能够跟着自己一起来买衣服的女性,那审美观绝对不能统一,比如自己的老妈!。
最终还是得自己靠自己,只能相信自己的审美!
一路上刘斐就这么带着剑作者公交来到了百货大街,下了车她才反应过来,自己这一路上特立独行的佩剑而行,居然没有引起任何围观,估计是这年头大街上走来走去的怪胎多了,她这样的在怪胎界完全属于清纯派,没看到就在前方不远处,就有两个穿着古装的妹子袅娜的走过!
要去买女生的衣服去了!
砰砰砰……
刘斐的心跳开始加速,残余的男性意识还是让她本能的觉得来买女装上一件羞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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